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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篇   下一篇 2024年03月27日 上一期  下一期
远离“笑”里藏“毒”
山东省龙口市检察院检察长 孙静

  

  

  

  “笑气”(学名“一氧化二氮”)被广泛应用于医疗麻醉、食品添加及科研等领域,吸食效果与毒品类似,长期吸食会导致吸食者贫血及中枢神经系统受损。因其价格低廉、未禁止向个人销售,近年来“笑气”被吸食滥用情况严重,吸食者低龄化情形明显。在办案中我们发现,近年来未成年人涉“笑气”案件频发。一方面,不法分子利用“笑气”侵害、控制未成年人;另一方面,部分未成年人存在主动参与吸食、销售“笑气”的情形。

  “笑气”已成为严重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毒气”。每一起案件的背后,都是一个个深陷泥沼的花季少年,如何有效杜绝“笑气”滥用?如何让未成年人在健康的环境中成长?案件虽已办结,但我们的工作还未结束。

  在上级检察机关的督办指导下,我们通过对涉案“笑气”的来源、运输和销售方式等方面进行详细分析后发现,“笑气”监管涉及生产、运输、经营、使用等多领域、多环节,应急管理、交通运输、邮政、公安等多部门之间监管信息不对称、不畅通,极易产生监管盲区。要真正解决问题,必须打破部门信息壁垒,依托技术赋能,找准攻克难题的切入点。

  为此,我们梳理归纳出涉“笑气”案件监督要素,从“小切口”按需多元获取数据,归集公安机关相关办案信息,市应急管理局和交通运输局关于非法经营运输“笑气”信息,“笑气”备案企业经营、使用、运输信息等基础数据,提取“一氧化二氮”“笑气”“销售”“运输”“吸食”“出生日期”“非法经营”等关键信息词,通过数据碰撞比对,获取异常数据,挖掘非法经营“笑气”刑事案件下行、行政公益诉讼监督等相关案件线索,打造未成年人“笑气”滥用监管融合履职类案监督模型。

  通过数据碰撞,我们发现涉未成年人相关刑事案件下行线索2条,监督公安机关立案1件;发现通过物流违法利用“小钢瓶”寄递“笑气”线索9条,向监管部门制发检察建议2份,切断“笑气”非法流转的通道;发现未成年人在娱乐、住宿场所聚集吸食“笑气”线索12条,向公安机关制发检察建议,建议其加强对重点场所的监管检查,不断压缩未成年人在社会面吸食“笑气”的空间,并针对发现的问题,向教育部门制发检察建议,督促其加大对未成年人吸食“笑气”违法性、致害性的宣传力度,使未成年人充分认识到吸食“笑气”的严重后果。

  针对多部门监管衔接不畅的制度漏洞,我们牵头市公安局、应急管理局、交通运输局等职能部门召开加强“笑气”监管的联席会议,会签《一氧化二氮管控工作办法(试行)》,就交易主体对“笑气”生产、经营、流通、使用等过程中的权责进行规范。针对履职过程中发现的“笑气”管控级别低,未成年人能够相对容易地接触、购买“笑气”等问题,我们积极推动当地立法,通过撰写调研报告、专题情况汇报等方式,逐级向山东省人大常委会提出“禁止向未成年人提供、销售‘笑气’”的立法修改建议。

  2023年7月26日,山东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修订通过《山东省未成年人保护条例》,采纳上述立法建议并对该问题进行了规范。这一规定由检察监督实践转化为立法成果,为加强未成年人“笑气”监管提供了有效的制度依据。

  (整理:本报记者郭树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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