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版:要闻 上一版   下一版
 
标题导航
· 以新的更优业绩加快推进检察工作现代化 更好支撑和服务中国式现代化
· 《深圳海洋检察工作报告》发布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 落实“四个最严”要求的检察努力
· 释放全链条打击假冒伪劣商品犯罪强烈信号
· 依法惩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犯罪 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 网络招聘歧视女性,督促整改!
 
正义网 | 返回检察日报首页 | 检察日报检索
上一篇   下一篇 2024年03月15日 上一期  下一期
网络招聘歧视女性,督促整改!
戴小巍 秦娇娇

  本报讯(记者戴小巍 通讯员秦娇娇)“妇女享有与男子平等的就业权利。检察建议我们全部接受,已督促整改到位。”日前,湖北省红安县检察院办理了一起保障妇女就业权益公益诉讼案,建议相关行政部门整改用人单位违法限制岗位性别行为,得到被建议单位积极响应。

  2023年年底,返乡就业的女大学生小陈在找工作时遇到了烦心事:她应聘一家心仪的公司时,在投递简历时发现招聘信息中标注着“限男性”“男性优先”“已婚已育优先”等条件。让小陈没想到的是,红安县检察院检察官也注意到了这些问题,正在开展公益诉讼检察监督。

  今年1月,红安县检察院针对保障妇女就业权益工作开展专项监督。检察干警在排查网络招聘平台就业信息时发现,多家用人单位在网络招聘过程中存在就业歧视现象,侵犯了妇女平等就业的合法权益,遂立案调查。

  1月底,红安县检察院向相关行政单位发出诉前检察建议,督促其切实履行招聘工作监管职责,及时督促用人单位整改相关网络招聘信息,健全网络招聘监督机制,加强对招聘信息的审核力度,规范辖区用人单位招聘工作,加强妇女平等就业宣传等,全面保障妇女平等就业权益。

  为确保整改效果,红安县检察院围绕网络招聘服务平台如何整改、相关行政机关如何监管等,组织召开检察听证会,邀请红安县妇联、相关行政单位及部分人民监督员、听证员等参加。

  相关行政机关收到检察建议后,迅速开展排查,对存在就业歧视的网络招聘平台下达整改通知,督促相关招聘平台删除涉及就业歧视的信息,并在辖区开展相关法律法规宣传,同时对辖区网络招聘平台开展常态化筛查监管。

  “之前那些歧视条件没有了,我找工作更有信心了。”小陈发现招聘信息的变化后高兴地说。据悉,以此案办理为契机,红安县检察院与县妇联共同建立了妇女权益保障工作协作机制,形成对妇女平等就业等权益保护的更大合力。

上一篇   下一篇
 

检察日报社简介   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采编人员
正义网版权所有 未经授权 严禁转载   Copyright 1998-2008,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