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版:要闻 上一版   下一版
 
标题导航
· 工作上的事从来不会松一松
· 中办印发关于做好国家勋章和国家荣誉称号提名评选工作的通知
· 最高检与全国妇联联合发布检察机关与妇联组织协作开展司法救助典型案例
· 青海:开展知识产权保护专项活动
· 推进消费者权益保护领域民事公益诉讼
· 金华婺城:支持起诉帮当事人讨回“入职押金”
· 深化数字赋能,做实精准监督
· 为改过自新提供最大的司法帮助
 
正义网 | 返回检察日报首页 | 检察日报检索
上一篇   下一篇 2024年03月14日 上一期  下一期
青海:开展知识产权保护专项活动
马会平 王丽坤

  本报讯(记者马会平 王丽坤)日前,青海省检察院印发《青海省检察机关开展知识产权保护专项活动实施方案》,自今年3月至12月开展知识产权保护专项活动。

  专项活动分为安排部署、全面推进、总结提升三个阶段,明确五项具体措施。一是依法惩治侵犯知识产权犯罪,聚焦非物质文化遗产,青海优质产品原产地、地理标志,依法惩治民生领域侵犯知识产权犯罪;二是认真开展知识产权民事专项监督,畅通民事监督案件来源,拓展监督服务范围;三是积极推进知识产权行政专项监督,督促行政机关依法查处非物质文化遗产、地理标志和注册商标保护领域的侵权行为;四是有序拓展知识产权公益诉讼,积极探索符合青海实际的知识产权领域公益诉讼路径;五是服务文化强省建设,加强对电影、图书、音乐等传统领域著作权保护,依法惩治侵犯著作权犯罪。

  方案要求,青海省各级检察院要聚焦新时代知识产权检察工作需要,推进综合履职,协同健全完善机制,积极推进知识产权检察职能集中统一履行。同时,要强化法治宣传,常态化开展“知识产权宣传周”活动,通过组织新闻发布会、检察开放日、制发典型案例等方式,及时宣传专项活动开展情况,提升知识产权检察工作的社会认知度。

上一篇   下一篇
 

检察日报社简介   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采编人员
正义网版权所有 未经授权 严禁转载   Copyright 1998-2008,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