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期是刑事判决书主文的重要组成部分,刑期计算不是简单的数字加减运算,刑期的计算正确与否直接关乎司法裁判的权威性、严肃性、公正性和服刑人员的自由与权利。然而,实践中却时常发现刑罚执行依据的刑事判决书在刑期计算上少算、多算或者漏算,致使刑期计算错误,损害了刑罚执行的公正,侵害了服刑人员的合法权益。
为此,湖北省荆州市江北地区检察院派驻监狱检察室以主题教育深入开展调查研究为契机,在辖区监狱内部署开展监督刑期计算错误专项行动,运用数字监督模型,依法能动履职,办理一批刑期计算错误类案,依法保障了刑事司法活动的公平正义,有力维护了服刑人员的合法权益。
搭建数字监督模型,破解线索发现难题。派驻监狱检察人员深入钻研业务、深入监狱开展调研座谈、分析罪犯诉求,摸排、梳理、研判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查找刑期计算错误案件情况,系统化梳理总结,发现存在错误折抵、死刑缓期执行期间起算时间错误、刑期止日确定错误、抓获或投案日未计入刑期、笔误等五种类型的刑期计算错误案。
对此,该院积极探索运用数字检察监督理念,认真研究刑事诉讼法以及刑罚执行相关法律、司法解释等规定,基于监督办案工作“刑期计算错误”调研情况,构建“死缓执行期间起算时间错误监督模型”和“刑期止日确定错误监督模型”。
模型结合刑罚执行中常见罪犯刑期计算错误的类型及犯罪结构,排查比对监狱近万条罪犯刑期相关信息。通过向数字要检力,运用数据与监督要素间的筛查、比对、碰撞,实现了监督从“下海摸鱼”转变为“织网捕鱼”,迅速发现了多起刑期计算错误案件线索。
依法及时督促纠正,提升类案监督质效。践行“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要求,强化系统观念,从刑期计算错误个案中寻根探源,积极开展溯源监督,通过事前细致调查、事中沟通说理、事后帮助整改,协同被监督单位破解履职难题、促进社会治理,实现监督效果叠加倍增。如办理的彭某缓刑期内再犯罪未并罚溯源监督案,彭某在缓刑期内,社区矫正机构未认真履职致使其脱管漏管再次犯罪,法院在其再次犯罪案件审理中未严格审查,未撤销缓刑实行数罪并罚。
对社区矫正机构在“前端”、法院在“后端”的履职失当,依法果断对异地司法机关开展溯源监督。接受监督的法院、司法行政机关虚心接受监督意见,法院决定启动对案件的再审,社区矫正工作管理局制定了加强防范社矫对象脱管漏管的工作措施,监督取得了双赢多赢共赢的效果。后续还将根据错案责任追究的相关规定,移送原办案机关履职不当的问题线索,通过纠正个案,以“我管”促“都管”提升刑事执行监督质效。
建立良性互动平台,实现系统协调治理。办案中,检察机关坚持与原审法院沟通协调,实现检法意见互通,分歧提前消解,共识尽快达成,纠正裁定高效高质完成。收到被监督单位回复文书后,驻监检察室第一时间将办理情况告知监狱管理部门和服刑人员,做到监督案件“件件有回复”。
在此基础上,针对纠正刑期计算错误的发现、调查核实、监督纠正、裁定执行等办案中的具体衔接问题,一方面与监狱沟通建立刑期计算错误线索和监督结果双向移送机制,推动纠错工作常态化开展;另一方面与法院强化协作通报机制,就线索移送、纠正程序等方面逐步达成共识,通过建立检法监等多方良性互动机制,实现刑期计算错误类案办理有效衔接。
(作者单位:湖北省荆州市江北地区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