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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篇   下一篇 2024年01月25日 上一期  下一期
筑牢“防火墙”守护青少年网络晴空
周晶晶 李雪

  “案例中,朱某伙同其他同学对被害人施暴,拍摄殴打视频并上传至微信群等种种行为都是违法的。希望同学们以案为戒,远离网络暴力……”日前,湖北省武汉市黄陂区检察院检察官联合区教育局工作人员,走进盘龙城第三中学开展普法宣传,向在校师生重点讲解了今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的《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下称《条例》)。

  网络时代,如何保护未成年人在网络空间的合法权益,守护他们的身心健康?近年来,武汉市检察机关以“净网”专项行动为依托,综合运用建立法律监督模型、制发督促监护令、开展联合普法教育等方式,依法打击涉未成年人网络犯罪活动,促进未成年人网络素养提升,推动网络平台和行政机关各司其职,深化诉源治理,合力筑牢未成年人网络安全“防火墙”。

  规范网络信息发布管理,将犯罪扼杀在摇篮

  打开手机,各色网络信息泥沙俱下,成年人看到不实信息尚难以分辨,更何况是社会经验不足的青少年?他们太容易被不良信息影响了。2023年3月,武汉市江汉区检察院办理的在读大学生刘某甲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案就是一个典型案例。

  刘某甲在QQ群看到一则高薪招工信息——“日结三至五位数,落地三包,有意者联系……”他心有怀疑,但仍联系了“招工人”,将自己名下的1张银行卡及表哥刘某乙(已成年,另案处理)名下的4张银行卡出租给他人,用于信息网络犯罪支付结算。

  案发后,在公安机关、检察机关的教育、挽救下,刘某甲认识到自己行为的错误,积极退赃并自愿认罪认罚。因为刘某甲悔罪表现良好,江汉区检察院综合社会调查情况,于2023年4月25日召开拟不起诉不公开听证会。之后,该院依法对其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考验期为六个月。

  “现在网络犯罪信息的表述越来越隐晦,像刘某甲这样法律意识淡薄、对信息分辨能力差的孩子,极易受高薪诱惑,沦为网络诈骗活动的‘工具人’。”在江汉区检察院检察官助理秦开芳看来,网络保护要“治标”,更要“治本”,如果不深化诉源治理,还会有很多“刘某甲”。

  那么,检察监督如何防患于未然,避免网络信息侵害未成年人权益呢?

  “网络信息的海量性、隐匿性等特点,是检察监督工作中的‘拦路虎’,为此我们作了一些有益尝试。”武汉市检察院第八检察部副主任张卿告诉记者,近年来,该市检察机关大力探索“调取数据、精准研判、堵塞漏洞、推动治理”的未成年人法律监督模型,旨在增强大数据思维,提高监督线索挖掘能力,通过数据赋能助力未成年人网络保护。

  2022年3月,武汉市某区检察院在进行涉未成年人网络信息巡检时发现,某行政机关门户网站上发布的多篇新闻中,存在泄露未成年人个人信息的风险,遂通过区大数据中心获取数据进行碰撞分析。

  经确认,有200余名受资助学前儿童的姓名、就读幼儿园名字等详细个人信息在7天公示期满后未及时删除、隐藏。同年3月15日,该院依法启动行政公益诉讼立案调查,并及时通知区大数据中心采取删除、隐藏等方式保护未成年人个人信息。经过诉前磋商,该院与区教育局、区大数据中心就敏感个人信息发布、未成年人权益维护等问题达成一致意见。2022年3月18日,该院依法向相关行政机关制发行政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推动其进行全面排查整改,筑牢未成年人个人信息网络安全屏障。

  “发布在网络上的图片、文字或多或少会包含一些个人信息,尤其像案中涉及到了家庭住址,更易被别有用心之人利用。通过办理公益诉讼案件,我们希望将未成年人个人信息泄露的风险扼杀在摇篮里,不让罪犯有可乘之机。”办案检察官表示。

  惩帮救相结合,孩子远离网络伤害

  上网课、检索资料、建师生群、网络社交、在线网游……互联网早已融入青少年学习生活的方方面面。但随之而来的,也有网络霸凌、隔空猥亵、利用未成年人参与电信网络诈骗等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的犯罪活动。

  “很多涉未成年人网络犯罪案件暴露出未成年人网络使用不当等问题。这就需要检察官在依法惩治犯罪的同时,兼顾帮教与引导工作,多渠道、多维度提升涉案未成年人自护意识和法律意识。”武汉市洪山区检察院未检检察官李凤在向记者讲述小可的故事时如是说。

  2021年6月,不满14周岁的小可在网上结识了21岁的务工男子柳某某。不谙世事的小可被柳某某的花言巧语哄骗,应邀与其线下见面。见面后,柳某某将小可带至某小区消防通道内行猥亵之事,后又以曝光二人网络聊天记录相威胁,多次将小可带至同一地点实施犯罪。

  2022年1月14日,在一次次的胁迫下,小可精神几近崩溃,最终选择将此事告知家人。同年5月7日,洪山区检察院依法对柳某某提起公诉。2022年5月27日,法院以猥亵儿童罪、强制猥亵罪判处被告人柳某某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

  案件办理过程中,检察官发现小可经常在半夜与柳某某联系,这反映出小可父母对于孩子使用网络情况关注较少,存在监护不当等问题,遂依法对小可父母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帮助其提升监护能力。

  检察官从小可父母处得知,小可出事后常常表现出焦虑、恐慌情绪,便及时引入专业力量,联合司法社工、心理咨询师对小可开展心理疏导,并为其申请了司法救助。目前,小可经过多次心理治疗,已逐渐走出阴霾,回归正常生活。

  “让孩子安全上网,远离网络伤害。”这既是家长的期盼,也是未检检察官努力的方向。武汉市检察院副检察长黄静表示,推动网络空间治理,让互联网在法治轨道上健康运转,势在必行。

  据悉,早在2017年,武汉市检察机关就曾办理过一起利用网络隔空猥亵未成年人案件。该案填补了网络猥亵行为在定罪量刑方面的司法实践空白,后来入选最高检指导性案例。

  2023年以来,武汉市检察机关积极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网络法治工作的意见》《最高人民检察院深入推进“净网2023”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要求,立足未成年人检察工作职责,坚持“零容忍”的原则,依法从严打击利用网络侵害未成年人的犯罪行为,审查起诉各类涉未成年人网络犯罪案件65人,行政公益诉讼立案9件,办理民事支持起诉案件2人,制发督促监护令7份,司法救助8人。

  强化普法宣传,促进网络素养提升

  “《第5次全国未成年人互联网使用情况调查报告》显示,目前我国未成年网民规模已突破1.93亿,未成年人互联网普及率达97.2%。因法律意识淡薄,在网络上遭受不法侵害或者走上违法道路的未成年人不断增加。”黄静认为,当前除完善未成年人网络司法保护体制机制外,加强未成年人普法教育,促进未成年人网络素养提升,同样迫在眉睫。

  办案之余,武汉市检察机关的未检检察官走进营业性娱乐场所、互联网服务营业场所、直播平台公司等场所,现场宣传未成年人保护法及《条例》等内容,助推在全社会形成未成年人网络保护共识。

  硚口区检察院在办理未成年人钟某诈骗、盗窃案时,发现赃款被钟某用于直播打赏。经过承办检察官长达两个月的沟通协调,涉案直播平台最终将钟某打赏的全部赃款8万元退还。

  同时,该院向涉案直播平台宣传防范未成年人沉迷网络直播、屏蔽不利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网络直播内容、不得向未成年人提供充值打赏服务等法律义务,帮助该平台依法规范经营,净化未成年人网络空间。

  “2023年以来,我市检察机关联合教育部门大力开展法治巡讲,通过法治进校园、检察官担任法治副校长、检察开放日等多种方式,对未成年人及其家长进行法治宣传和教育。”张卿介绍说,2023年上半年,武汉市洪山区检察院、蔡甸区检察院检察官先后走入武汉市广播电视台交通广播《法在身边》栏目,向听众讲解未成年人网络自护知识,针对社会聚焦的“隔空猥亵”“直播打赏”“游戏充值”等热点问题,从网络犯罪基本特征与法律责任的角度,提供专业化解读与针对性普法,引导未成年人了解网络犯罪危害,增强抵御不良信息能力,惠及受众达百万人次。

  据悉,武汉市检察机关推出的原创普法微动漫《成长路漫漫,上网当悠悠》《检察察的虎小青之学生兼职防骗指南篇》等系列未成年人普法宣传短片,在武汉地铁2号至8号线全天循环展播期间获得社会广泛好评。

  “互联网时代,良好的网络生态对孩子成长愈显重要。我们将以《条例》施行为契机,进一步强化融合履职,主动对接、协同联动家庭、学校、社会、网络、政府、司法各方力量,推动网络空间治理,携手共护未成年人‘网络晴空’!”谈及下一步工作,黄静表示。

  (文中未成年人均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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