饶某因犯罪被判处刑罚,妻子失去联系,家中老人年迈,留下两个年幼的孩子谁来照料?
不久前,贵州省贞丰县检察院办理了一起非法侵入住宅案。该案中,被告人饶某两个年幼的女儿无人照管,判决执行存在困难。既要让被告人承担法律责任,又要让其年幼的子女得到妥善安置,案件承办检察官如何做到法理与情理兼顾?贞丰县检察院检察官的办案故事由此说起。
今年1月,公安机关以饶某涉嫌非法侵入住宅罪将该案移送贞丰县检察院审查起诉。该院以饶某涉嫌非法侵入住宅罪向贞丰县法院提起公诉。同年3月,法院以非法侵入住宅罪判处饶某有期徒刑八个月。
然而,在法院依法对饶某作出判决后,贞丰县公安局侦查人员的一通电话,使法院的判决执行被迫暂停。“饶某的前妻联系不上,老人年迈,他5岁和7岁的女儿无人照管,判决执行存在困难。”办案民警在电话中说。
针对该案的特殊性,承办检察官立即联系贞丰县妇联、县西城社区、县民政局,通过多方沟通协调,共同形成解决方案,经听取被告人饶某意见后,最终确定以委托第三方机构代管的方式安置两个孩子。饶某与贞丰县西城社区签订委托代管协议,西城社区向县民政局申请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救助资金,并委托第三方托管中心对饶某的两个未成年女儿进行代管,根据两个未成年女儿的年龄及就学需求,贞丰县检察院协同县民政局联系附近的幼儿园,让两个孩子得到了妥善安置。
将孩子交给托管人员时,幼小的孩子问:“阿姨,我们现在去哪里?”
“宝贝,我们回家!”看到这一幕,在场人员眼里无不泛着泪花,这一幕,是正义与温情的相融。
(吴恒韵 曾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