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郭树合 通讯员金岳)“检察建议发出后,截至目前,已有42名食品安全犯罪人员受到从业禁止的行政处罚;另外4名食品安全犯罪人员因违法行为发生地为甘肃省兰州市七里河区,我局依法将该4起案件线索移交七里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处理。”近日,山东省乳山市检察院第四检察部收到了该市市场监管局传来的新消息。
今年4月,乳山市检察院在对辖区食品安全刑事犯罪案件进行梳理中发现,某商店的经营者刘某因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后,其申办的食品经营许可证仍处于有效状态。食品安全法明确规定,对于因食品安全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人员,依法应当适用从业禁止。
办案检察官第一时间开展走访、调查,到行政审批部门查阅档案材料,确定该食品经营许可证处于有效状态;又去刘某经营的商店实地走访,发现刘某仍在继续从事食品经营活动。
以此为契机,乳山市检察院对2015年以来办理的食品安全类刑事案件进行全面排查,形成食品安全类刑事犯罪人员数据库,并与威海市政务信息共享网站合作,建立数据对接端口,创建食品安全从业禁止数字检察监督模型,将刑事犯罪人员数据分别与食品经营许可数据库、行政处罚数据库进行碰撞,提取相关违法经营线索。最终查明,2015年以来,有46名因食品安全刑事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人员未被处以从业禁止,其中2名犯罪人员被判刑后,持有的食品经营许可证仍继续使用,1名犯罪人员被判刑后仍获得食品经营许可的延续审批。
今年5月,该院分别向市场监管部门和行政审批部门发出检察建议,建议两行政机关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依法履职,将从业禁止规定落到实处。
收到检察建议后,两行政机关围绕检察建议内容分别采取了整改措施。6月29日,乳山市行政审批服务局书面回复称,已对涉案人员作出撤销食品经营许可证的行政处罚决定。7月21日,市场监督管理局回复称,已对涉案46名食品安全犯罪人员立案调查,依法启动限制从业和吊销食品经营许可证行政处罚程序。
此外,乳山市检察院分析发现,行政机关履职滞后的原因是司法机关作出刑事判决后未及时向行政机关推送抄告。该院遂向乳山市法院发送社会治理检察建议,建议法院及时将食品安全类刑事判决信息推送至行政机关。同时,为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配合,该院牵头会签了相关协作文件,有效解决了行政机关与司法机关信息不畅通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