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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篇   下一篇 2023年09月19日 上一期  下一期
为了飙车寻刺激,走上犯罪不归路
陶强 耿春杰

  本报讯(记者陶强 通讯员耿春杰)“看别人骑摩托车在马路上飞奔觉得太酷了,自己没车就去偷去抢,结果越飙越疯狂……”15岁的王某在法庭陈述中,说出了自己祸起飙车的犯罪经历。经天津市蓟州区检察院提起公诉,近日,法院以故意杀人罪、抢劫罪判处王某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

  家住天津市蓟州区的王某自幼父母离异,与奶奶一起生活。初中辍学后,他整日在社会上闲逛,做过不少小偷小摸、打架伤人的事。其间还结识了同龄的吕某,二人兴趣爱好相同,都痴迷于骑摩托车飙车。由于家里没有条件买车,他们便商量铤而走险,通过偷抢摩托车来飙车过瘾。

  王某和吕某的第一次作案是临时起意,见到居民区楼下的一辆摩托车未锁,他们便把车骑走。骑着车在路上飞驰时,看到经常一起玩耍的小伙伴投来羡慕的目光,王某和吕某感觉“倍有面儿”。

  初次作案就尝到甜头,二人便经常蹲在楼下守株待兔,只要见到没锁的摩托车,就趁机骑走。后来他们又搞到一把“万能钥匙”,即使是上锁的摩托车也能直接点火开走。通过这种方式,王某和吕某先后盗抢摩托车十余辆,得手后往往骑上一两天便随处丢弃,转而物色下一个作案目标。用王某的话说,他就是想“图个刺激”。

  2022年5月的一天,王某、吕某和几个同伴在居民区内闲逛时,见有人骑摩托车过来,再次心生歹念,便假意搭讪,提出想借摩托车骑一下。遭到拒绝后,王某和同伴遂将车主按倒在地,用随身携带的“万能钥匙”将车“切”走。

  “‘切’是我们的行话,就是把摩托车抢走,这比偷车更刺激。用‘切’来的车去‘飙车’,感觉倍儿爽。”王某说。

  2022年7月的一天,得知蓟州城外环路将有一场夜间骑行比赛,王某便四处搜寻经过改装的高性能“高赛摩托车”,找到目标后与吕某一起制定了抢劫计划。当晚,他们纠集多人将对方的“高赛摩托车”逼停,先以“试骑一圈”的名义索要车辆,遭拒后,王某等人用胳膊勒住车主脖子,捶打车主的手和胳膊,并拉拽头发,强行将摩托车骑走。

  此后,王某、吕某也融入了附近“飙车族”的圈子,从开始的相互炫耀、比赛竞驶,发展到合伙盗抢摩托车。为此,王某等人先后因无证驾驶、超速行驶等被公安机关行政处罚十余次。

  “我看见有人在街上开汽车飙车200迈,那才叫爽。”随着欲望的增长,王某渐渐不满足于骑摩托车带来的刺激,开始追求开汽车飙车的惊险体验。今年2月,王某偷偷将亲戚家的小轿车开走,载着吕某、马某等6人在马路上超速狂飙,丝毫不顾来往的行人与车辆。途中,王某遇到了曾因琐事发生过冲突的齐某等人,齐某捡起路边的石头欲砸向王某的车。被齐某的行为激怒后,王某不顾他人劝阻,一边嘟囔着“我要撞死你”,一边驾驶车辆加速冲向齐某等人,致使其中一人被撞伤。随后,王某直接驾车逃离现场。

  齐某等人当即报警,公安机关将王某传唤到案,对其采取了刑事拘留强制措施。2月28日,蓟州区检察院以王某涉嫌故意杀人罪对其批准逮捕。

  办案检察官认为,王某驾车故意撞向他人,主观上具有杀人故意,虽未导致死亡结果发生,但行为已经涉嫌故意杀人罪,且其还有抢劫等其他犯罪行为,应一并起诉追究刑事责任。由于该案涉及多名犯罪嫌疑人及多项违法犯罪行为,蓟州区检察院提前介入指导公安机关侦查取证,先后补充了鉴定意见书、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等十余份关键证据材料。今年5月,该案审查终结,检察院依法对王某提起公诉,吕某等其余涉案人员被另案处理。

  近日,法院审理后作出上述判决。该判决目前已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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