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版:检察新闻 上一版   下一版
 
标题导航
· 问题清单向成果清单转变
· 堵漏洞 护安全
· 讲授廉政党课筑牢纪律底线
· 四地共筑粤港澳大湾区北部生态屏障
· 畅通民营企业司法诉求联络渠道
· 依法介入引导侦查助力追赃挽损
· 普法现场,群众主动上交拾来的“废铁”
· 拿到拆迁补偿仍拒不执行判决
· 社区戒毒人员竟还持有驾照
· 做绿水青山的坚定守护者
 
正义网 | 返回检察日报首页 | 检察日报检索
上一篇   下一篇 2023年08月17日 上一期  下一期
普法现场,群众主动上交拾来的“废铁”
刘立新 吴占京

  “工地的钢筋散落在外面,爱贪小便宜的我就抱着侥幸心理,以为拿回家就是拾破烂,没想到触犯了法律……”近日,河南省栾川县检察院检察官来到该县石庙镇石宝村,就一起盗窃案开展以案释法宣传教育活动,案件当事人伍某现身说法。

  2022年7月至10月,伍某见某高速公路建设工地的物资散落在自家田地周边没人管,在明知该物资归公路建设施工单位所有的情况下,仍然分4次将其中620公斤钢筋拿回家中,准备当废铁卖掉,后被公安机关查获。经相关部门认定,被盗钢筋价值1550元。案发后,伍某主动交代犯罪过程和赃物藏匿地点,积极将所盗钢筋返还被害单位,并获取被害方谅解。

  “伍某的行为虽然构成盗窃犯罪,但考虑到她犯罪情节轻微,自愿认罪认罚,具有坦白情节,我院遂对其作出酌定不起诉决定。”栾川县检察院办案检察官介绍说,他们在案发现场调查后发现,该处建设工地的物资四处散落,在田间地头乱堆乱放,还有部分物资被群众捡拾。高速公路建设工地在管理上存在漏洞,才让当事人有了可乘之机。要想避免此类案件发生,还得从源头治理。

  据此,栾川县检察院向高速公路建设单位发出规范物资管理的检察建议,同时在建设工地周边村庄开展以案释法宣传教育活动,并联合公安机关制作醒目的宣传提示。

  “我们对主动返还物资的群众给予谅解,毕竟造成这样的后果我们也有责任。”普法现场,作为被害方的高速公路建设单位表明态度。检察官也表示,司法机关将酌情对主动上交“赃物”的群众从轻处理,希望大家引以为戒,避免再次出现违法行为。

  普法结束后,现场群众纷纷主动向被害方返还了拾来的“废铁”。

上一篇   下一篇
 

检察日报社简介   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采编人员
正义网版权所有 未经授权 严禁转载   Copyright 1998-2008,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