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石家庄8月9日电(记者肖俊林)8月9日,河北省检察院党组会研究通过了《河北省检察机关深化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实施意见》(下称《实施意见》)。
《实施意见》要求全省检察机关把落实“三个规定”作为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现实检验、实际行动,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要精心组织谋划、拿出务实举措,带头记录填报、规范对外交往,以“关键少数”示范引领带动“绝大多数”,真正让“三个规定”成为防止领导干部干预、插手司法活动的“防火墙”,检察机关内部人员违规过问案件的“高压线”,约束检察人员自身行为的“紧箍咒”。
据悉,今年5月,该省检察院检务督察部主任带队以“深化落实‘三个规定’”为主题开展调查研究,听取3个市级检察院情况汇报、召开8个县级检察院座谈会、发放调查问卷12728份、督察检查12个市级检察院和50余个基层检察院、查阅资料300余份,全面梳理总结全省检察机关在贯彻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工作的开展情况、主要做法及当前存在的短板弱项,并对下一步对策进行了初步思考。结合此次调研发现的主要问题,起草制定《实施意见》,对“三个规定”记录报告、通报公开、倒查核查等工作进行进一步规范、持续加压,不断强化对检察人员行使权力的制约监督,提高司法公信力和人民群众满意度。
今年以来,河北省检察机关共记录报告“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10207件,同比增长81.2%。其中,全省三级院领导班子成员记录报告“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3165件,占填报总数的31%,切实以身作则推动“三个规定”落地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