姓名:吴杰
军龄:14年
转业:5年
职务: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检察院检务保障部干警
吴杰
2004年12月,怀着崇高理想和对新疆的向往,我来到美丽的喀什噶尔,投身火热的军旅生活;2018年7月,我转业到检察院工作,脱下“橄榄绿”换上“检察蓝”,成为一名光荣的检察干警。
记得当年10月,单位组织检察人员到村里开展“民族团结结亲周”活动。我来到我的“亲戚”热某家时已是晚上,但他家却是一片漆黑。再三询问下,热某才支支吾吾地说:“家里电线老化了,还没来得及更换,结果今天晚上彻底断电了。”
得知消息后,我立即赶到镇上购买电线、节能灯等材料。第二天天亮后,我便去热某家重新铺设所有线路,确保他家里用电安全。夜晚,灯亮的那一刻,热某含着泪水说:“谢谢你。”而在我看来,这是一件微不足道的小事,我只是用初心守护了人民,用信念树立了子弟兵形象。
在部队时,我牢固树立以队为家的集体荣誉感,养成了不能损失单位“一根针”的习惯。到检察院检务保障部负责采购工作后,大到办案设备,小到一个灯泡,我都要反复预算、询价、比价。这几年下来,我为单位节约了不少运行成本。在一次采购中,我跟供应商因一件商品单价讨价还价,供应商说我斤斤计较,但我很严肃地告诉供货商:“单位的钱也不是大风刮来的,我们不能随便乱花。”因为严格为单位守财,我给部分供应商留下了“抠得很”的印象。
从“橄榄绿”到“检察蓝”,从紧握钢枪到手持维护公平正义的检察之剑,我始终践行着“不同岗位一样奋斗,不同战场一样冲锋”的最初信念。
(本报记者何海燕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