姓名:郑元刚
军龄:17年
转业:24年
职务:贵州省六盘水市六枝特区检察院司法警察大队教导员
郑元刚
1999年转业到贵州省六盘水市六枝特区检察院后,我一直从事司法警察工作,协助检察官办案。24年来,我以实际行动践行着军人退伍不褪色的责任与担当。
2002年,我协助检察院反贪局办理某局原副局长勾某索贿案。当时检察院的办公条件差、侦查设备落后,我们全凭一股韧劲攻坚克难。在集中办案过程中,我随时观察勾某的思想动态、情绪变化情况和健康状况,为办案活动顺利进行提供保障。勾某最终交代了犯罪事实,案件取得突破性进展。我们押解勾某到30公里外的家中,查获涉案款80余万元。24年间,我共参与反贪反渎办案100余件,零安全事故,送达法律文书2万余份,准确及时,无一遗漏。
转隶之后,司法警察工作亟须转型发展,为更好融入检察办案,我边学习边工作。2020年4月,我协助办案检察官多次在贵州省织金县内的黔中水利枢纽进行生态环保公益诉讼调查取证活动。为避开干扰,充分调取证据,调查活动选择在晚上10点至次日凌晨2点进行。多次调查取证活动不仅收集了大量关键证据,还为后续的公益诉讼工作提供了有力支持。这次司法警察配合检察官开展生态环保公益诉讼调查取证工作模式的探索,为此后六枝特区检察院司法警察配合检察官开展公益诉讼工作奠定了坚实基础。
(本报通讯员王小伟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