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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依法精准打击侵害未成年人新类型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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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新规落地 法令生威 守护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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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芜湖镜湖:“隔空猥亵”者被判猥亵儿童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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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福建石狮:支持未成年被害人追索精神心理治疗康复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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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强奸、猥亵未成年人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的相关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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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笔里藏刀”的危险文具下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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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打着“送考下乡”的幌子骗取村民报名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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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冒充电工潜入配电房偷窃铜板引发停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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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 6月1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强奸、猥亵未成年人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正式施行,明确了对强奸、猥亵未成年人犯罪“情节恶劣”等加重处罚的适用标准,规定“隔空猥亵”行为符合刑法相关规定的以强制猥亵罪或者猥亵儿童罪定罪处罚,充分体现了依法从严理念和未成年人特殊、优先保护原则。检察机关在办案中严格适用新规,坚持以“零容忍”态度从严惩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不断提升未成年人权益保障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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