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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网络法治工作的意见
· 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网络法治工作 有力助推网络强国数字中国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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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篇   下一篇 2023年04月19日 上一期  下一期
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网络法治工作 有力助推网络强国数字中国建设
——最高检第四检察厅有关负责人就《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网络法治工作的意见》答记者问
孙风娟

  近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印发了《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网络法治工作的意见》(下称《意见》)。“《意见》的印发是检察机关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重要举措,也是在新起点上做好网络法治工作的重要抓手。”最高检第四检察厅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意见》围绕党的二十大关于健全网络综合治理体系的重要部署,结合检察履职实际,立足“四大检察”职能,提出6个方面21项具体工作要求,涉及网络立法、执法、司法、普法以及法治研究、队伍建设等方面。

  持续推动法律监督在网络空间提质增效

  问:请介绍一下《意见》制定的主要考虑?

  答:最高检印发《意见》主要有以下三个考虑:一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网络强国的重要思想,不断增强做好网络法治工作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和检察自觉;二是主动适应网络数字时代形势要求,更好地维护网络空间安全、服务数字经济健康发展;三是认真落实党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要求,努力提升检察机关网络法治工作的层次水平。

  《意见》坚持问题导向,立足“四大检察”职能,在更高的起点上谋划部署今后一个时期网络法治工作的主要任务和重点内容,全面加强检察履职领域的网络立法、司法、执法、普法工作,有力推进网络检察队伍专业化建设,推动法律监督在网络空间提质增效。

  问:面对安全形势新的变化,检察机关将如何履职尽责,切实担起维护网络安全责任?

  答:近年来,随着网络空间的拓展和信息技术的发展,网络安全呈现出许多新形势新特点,对检察履职办案提出了新要求。为此,检察机关要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充分发挥司法办案职能,聚焦以下三个方面重点推进、持续发力。

  一是聚焦捍卫国家政权安全、制度安全和意识形态安全,坚决打击利用网络实施的危害国家安全犯罪。维护网络政治安全是检察机关首要政治任务。检察机关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依法严厉打击利用网络实施的分裂国家、煽动叛乱、颠覆政权、间谍窃密等犯罪活动,依法严惩利用网络实施的暴力恐怖、邪教破坏等犯罪,坚决捍卫国家安全。

  二是聚焦维护网络系统安全、数据安全,依法严惩危害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犯罪。检察机关要深入贯彻落实网络安全法、数据安全法等法律,加大对关键信息基础设施的司法保护力度,依法严惩网络黑客非法侵入、非法控制、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特别是涉及国家安全、民生重要领域计算机信息系统等犯罪。依法严惩针对我国重要信息系统、窃取关键数据,以及其他泄露、非法获取、非法利用数据的相关犯罪。

  三是聚焦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全链条惩治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网络犯罪。围绕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网络犯罪,检察机关要依法从严惩治,全链条打击背后的网络黑灰产,营造清朗网络空间。比如,针对“网络暴力”严重污蚀网络、人民群众深恶痛绝的情况,检察机关要依法严惩“网络暴力”等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相关犯罪,深挖背后的产业链利益链,严厉打击“网络水军”造谣引流、舆情敲诈、刷量评控、有偿删帖等行为涉嫌的相关犯罪,协同整治“自媒体”造谣传谣、假冒仿冒、违规营利等突出问题,加强典型案例发布曝光,净化网络舆论环境。

  为数字经济健康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问:前不久,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数字中国建设整体布局规划》,对未来一段时期数字经济发展作出全面部署。检察机关将如何通过高质量履职为数字经济健康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答:做强做优做大数字经济离不开法治的引领和保障。检察机关要贯彻新发展理念,聚焦数字市场公平竞争和数字产业创新发展,因势而为、能动履职。

  一是依法促进数字市场公平竞争。检察机关要依法平等保护数字经济各类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加大对利用网络发布负面不实信息诋毁企业商业信誉、实施敲诈勒索等犯罪的惩治力度。依法打击治理刷单炒信、直播售假、流量劫持、勒索维权、虚假广告和恶意抢注商标、域名、深度链接等不正当竞争活动,维护数字市场公平竞争的良好秩序。

  二是依法保障数字产业创新发展。检察机关要突出加大对集成电路、人工智能、大数据、云计算等重点领域核心技术的司法保护力度,依法加强对网络知识产权的司法保护,大力加强对企业数据产权的司法保护,推动数字技术成果的创新发展和转化。

  三是积极推进网络数字领域涉案企业合规改革。检察机关要以全面推行企业合规改革为契机,积极探索在网络数字领域推进涉案企业合规改革和落实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建立健全合规管理的制度机制,有效预防网络违法犯罪。同时要积极探索以事后合规整改促进事前合规建设,推动网络监管部门、互联网企业共同研究制定数据合规规范指引,保障数字经济健康发展。

  更加注重发挥检察公益诉讼在网络治理中的作用

  问:党的二十大强调,完善公益诉讼制度。检察公益诉讼如何在网络治理中发挥独特作用?

  答:2019年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决定要求“拓展公益诉讼案件范围”以来,检察机关就将网络治理作为重点新领域之一,积极探索公益诉讼案件办理。

  2021年以来,新制定实施的个人信息保护法、反电信网络诈骗法、新修订的反垄断法都规定了公益诉讼条款,检察机关将上述新增法定领域作为工作着力点,依法稳妥加大公益诉讼力度。2021年各级检察机关共办理上述领域公益诉讼案件2300余件,同比上升约2.9倍;2022年共办理6400余件,同比上升约2.8倍,成效明显。

  刚刚结束的全国两会,不少代表委员对网络治理领域公益诉讼工作高度关注、寄予厚望。检察机关要坚持把网络治理作为公益诉讼服务国家治理的重要切入点,聚焦侵害众多公民个人信息安全、侵害电子商务消费者权益、危害网络安全、数据安全等突出公益损害问题,统筹运用各类监督方式,通过行政公益诉讼督促相关行政机关依法全面履职,通过民事公益诉讼、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支持起诉等方式追究相关民事主体公益损害责任。

  对于承担一定公共管理职能和重要社会责任的网络运营者、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积极探索民事公益诉讼监督方式,夯实平台社会责任,督促和支持企业规范有序平稳发展。同时,建立健全公益诉讼检察与刑事检察衔接协作机制,利用大数据赋能,打破业务条线之间的信息壁垒,实现对网络违法犯罪全链条打击、一体化治理。

  问:网络数字时代转型发展,也对检察履职模式带来深刻影响。检察机关如何顺应时代变化,把法律监督的动能转化为网络治理的效能?

  答:面对网络数字时代带来的机遇和挑战,检察机关积极探索适应时代发展需要、体现网络法治、数字法治要求的履职监督模式,以检察工作现代化融合助力网络法治的现代化。

  一要坚持综合履职。检察机关要坚持系统观念,全面发挥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四大检察”职能,推动在网络数字治理领域不同检察部门之间的信息共享、线索移送、证据转换、人员协作、会商研判,注重各类政策的衔接把握,厘清民事、行政、刑事的法律界限,研判各类风险矛盾的综合处置,以检察综合履职的整体效能实现对网络空间、数字经济的综合司法保护。

  二要坚持一体履职。检察机关要发挥自身一体化优势,探索网络犯罪重点罪名的集中统一办理,加强纵向指挥和横向协作,建立案卷远程调阅、证据远程调取、诉讼当事人远程讯(询)问等制度,推动涉案人员分类分层处理和涉案财物及时处置,形成打击治理网络犯罪的内部合力。

  三要坚持智慧履职。一方面,检察机关在司法办案中,要注重加强办案与技术的融合,利用数字技术的融合运用提升发现、审查、认定网络犯罪案件证据的能力,规范案件办理流程,提升办案质效。另一方面,要深入落实数字检察战略,强化对网络犯罪案件业务数据的深度挖掘、智能分析、系统利用,加大对监督模型设计研发,实现个案办理式监督与类案治理式监督并重,推动网络数字领域法律监督提质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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