姚雯/漫画
本报讯(记者史隽 通讯员王欣雨)近年来,随着数字经济的快速发展,数字藏品成了投资者眼中的“财富密码”,也成了犯罪分子眼中的“香饽饽”。日前,经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以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罪,数罪并罚,判处被告人陈某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六个月,并处罚金7000元。
数字藏品是以电子化形式记录、传播和存储于网络服务器上的各类收藏品,其使用区块链技术,对应特定产品生成唯一数字凭证,在保护数字版权的基础上实现数字化发行、购买、收藏和使用。
杭州的王先生是一名数字藏品玩家。2022年7月,王先生花费299元在某网络平台购买了一款数字藏品。由于限量销售,这款数字藏品很快升值,王先生欣喜不已。同年7月22日凌晨,王先生又一次登录平台查看时,却发现自己持有的数字藏品消失了。账号记录显示,藏品已被转卖给其他用户,但实际上他本人并没有进行任何操作。由于事发突然,王先生第一时间在数字藏品用户微信群中反映此事,谁料竟然有10多个用户表示遭遇了同样的情况。这引起了网络平台的警觉,平台技术人员立即查看服务器日志,排查数据库是否有异常情况。结果显示,当时有同一个IP登录了30多个用户账号,先后转卖了21个用户的数字藏品。
了解到这一反常情况后,网络平台怀疑有人偷偷登录用户账号,对用户的数字藏品进行非法操作。此时,平台技术人员通过反查,发现该IP还登录过一个实名认证为陈某的账号。为进一步查明真相,网络平台向进行转卖操作的第三方平台核实情况,记录显示转卖21件数字藏品的账户注册信息与陈某的个人信息吻合。网络平台立刻报警,陈某随即落网。
据陈某交代,平日里其以网络刷单为生,因此购买了大量不记名电话卡用于接收短信,并通过专门的机器进行管理。2021年10月,陈某发现帮数字藏品平台拉新人可获取奖励后,立即注册了20余个账户专拉新人,又花费440元在网上非法购买5000余条公民个人信息,通过出售赚取了5万余元。2022年7月20日,陈某偶然发现,数字藏品平台的登录机制存在漏洞。“如果我能自由登入平台用户账号,卖掉他们的数字藏品,岂不是可以神不知鬼不觉地赚到很多钱。”陈某决定复制平台公布的大量被隐藏中间4位数字的用户手机号,通过不断尝试破解出用户的真实手机号,再利用漏洞进行登录。
经查,陈某成功登录了30余个用户的账户,并以1400元至1600元不等的单价卖掉了其中21个用户的数字藏品,总计获利3万余元。目前,这21件数字藏品已经退还到了原用户账号。
2022年9月,公安机关将该案移送拱墅区检察院审查起诉。检察机关经审查认为,陈某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中存储的数字藏品数据,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罪追究其刑事责任。鉴于陈某归案后自愿认罪认罚,且赔偿被害人全部损失并获得谅解,经拱墅区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于日前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