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陈洪绶《饮酒读书图》(局部)
远在周代以前,人们燃烧薪柴,作为照明之用,薪柴,古代称“荆燋”,或称“烛”。古人的“烛”,实际上就是照明的火炬。春秋时,晏子在齐景公处饮酒,天色渐渐暗了,景公回头对侍者说:“具火!”这里的“火”,即“烛”。因为燃薪为烛,因此,古代人又称烛为“火”。直到汉魏以后,才有“灯烛”两字作为屋内照明的专用名词,而屋外仍燃薪为烛。
那时,古人夜间行事,如人多庭广,则在庭院内点燃很多薪烛,名谓“庭燎”。燃于门外,则叫“大烛”。凡是庭燎、大烛,都由人手执。这里有一个破俗的故事:按周代礼制规定,只有天子才能在庭燎时,燃烛一百,诸侯不得僭用。但齐桓公却藐视周王朝这一规定,有一晚他也来了个“庭燎一百”。当时周已衰落,对此也无可奈何。从此,各国诸侯仿效齐桓公,有时也来一个“庭燎一百”,以此显摆一下自己的威风。
那么古代的烛是如何制作的呢?先说大烛,在周代,庭燎的大烛以苇为中心,有的大烛,中间用上一百根苇,外面用布缠绕,中间灌蜜。当时还不知道从蜂蜜中提取蜡,用蜜蜡涂在苇上,故质坚又耐久。另一种为手烛,制作比较简单,是用薪柴扎成柴束,既不缠布,也不涂蜜。因为手烛都燃于室内,若缠布涂蜜,则有恶臭。这种手烛,燃烧甚速,必须随时抱柴以候。
战国出现了油灯,这是华夏照明习俗的一次重大改革。在当时的楚国,就有一种燃点动物油脂的灯。屈原在《楚辞》中就提到“兰膏明烛”。膏,古代主要指兽类脂肪,即把芯放在油脂中,燃以照明。所谓兰膏,即加香料于其中。这一改革意义十分重大,以前都是以燃薪为烛,烟焰熏人,时有火患,现在换了用膏油点灯,上述这些弊病都可避免了。那时还没有发现植物油,牛羊等膏油价格昂贵,只有官家富家才能使用。
直到汉代,仍点油膏灯,据《西京杂记》记载:当时的咸阳宫有“青玉五枝镫”,高7尺5寸,作蟠螭形,以口衔镫——此处“镫”即为“灯”。灯一燃,鳞甲皆动。其灯柄如列星闪烁,十分奇妙。一次,南越王献给高帝石蜜五斛,蜜烛200枚。蜜烛,即蜡烛,当时汉代还没有蜡烛,所以南越将之作为贡物,是一种稀少珍贵的东西。东汉人郑玄为《仪礼》《周礼》《礼记》三书作注释时,其中讲到烛的地方很多,但从未提及蜡烛,一般富贵人家点的还是油灯。
据《漂粟手牍》说:“娥皇夜寝,梦升于天,无日而明,光芒射目,惊觉,仍烛也。于是孪生二女,名曰宵明、烛光。”说烛是从天上来到人间的,神乎其神,带有几分仙气。这不是历史的真实,但反映了华夏祖先发明烛的喜悦与赞美之情。
据考古资料,华夏最早制作的灯具,构造非常简单,分灯盘、立柱和灯座三部分:最上面是盛灯油放捻子的灯盘,即盏,灯盘固定或不固定在立柱上,柱下有座,呈喇叭形,或为圈足。这类灯的形式与陶豆相似,所以也称之为“豆形灯”。古代盛油的灯盘,有的还在盘的中央铸立一小椎,用来搁置灯芯。灯芯,即是捻子,书名为炷。古书中常写的“炷尽”一词,就是说灯芯已经燃尽。灯芯有用麻丝、棉条、丝絮和纸张等捻成细条的,后来,则剥出灯芯草的茎的中心部分,专作灯芯,也叫灯草或通草。《旧唐书·皇甫无逸传》中,皇甫无逸巡查时留宿民家,灯炷燃尽,主人想要续上,皇甫无逸抽出佩刀,割断带子作为灯炷。
华夏古代供燃的灯油最初用的是膏。膏者,脂也,是用动物脂肪熬成的油脂。据此,古人也将灯油称作膏火。唐宋时期,“膏火”一词,已常见使用,寓意为灯火。杜甫《奉酬薜十二丈判官见赠》诗中的“不是无膏火,劝郎勤六经”;苏轼《送蜀僧去尘》诗中的“十年读易费膏火,尽日吟诗愁肺肝”。前诗叮嘱不用节省灯油,要把“六经”学精;后诗则说坚持夜夜读研《易》书。
先秦时期,已经有了有檠灯和无檠灯之分。到了汉代,有檠灯形状不变,无檠灯旳制作则尤为丽华。唐代著名诗人韩愈,三岁而孤,由嫂抚养,过着贫苦生活,对短檠夜读之况,深有体验。他后来写的一首《短灯檠歌》,借灯檠的长短,讥讽某些人贫时富时的两张面孔,真是吟到绝处,入木三分:“长檠八尺空自长,短檠二尺便且光。黄帘绿幕朱户闭,风露气入秋堂凉。裁衣寄远泪眼暗,搔头频挑移近床。太学儒生东鲁客,二十辞家来射策。夜书细字缀语言,两目眵昏头雪白。此时提携当案前,看书到晓那能眠。一朝富贵还自恣,长檠高张照珠翠。吁嗟世事无不然,墙角君看短檠弃。”
太学儒生尚未富贵之前,短檠相伴,认为长檠高照,反而不如短檠又方便又近亮。只是长檠明在朱户,与短檠点在寒士之家,用途截然不同。太学儒士就灯苦读,通宵达旦,而一旦跃入龙门,长檠高张,珠翠闪烁,昔日窘态全都忘了,连那盏夜夜离不开的短檠灯,也如弃敝屣,早已被扔到了墙角……
早在汉代,工匠们便制造出一种特殊的灯。他们在灯罩的中央开一个洞,接上直通灯座的导管,燃灯时产生的烟尘顺灯罩经导管吸入灯座之中;再在座内蓄水,既可以去掉烟尘,又可清除异味。有的还在罩与座之间安有活动的瓦状活门,通过开闭活门来调节照明的亮度和范围。古人的智慧,不可小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