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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篇   下一篇 2022年12月27日 上一期  下一期
李法柏:心中有法 身有担当
王成

  “岁寒,然后知松柏之后凋也。作为新时代检察官,必须要有坚韧的品格,虽然历经万般辛苦,但需永葆初心。”河南省新县检察院一级检察官李法柏在年终总结时深有感触地说道。

  1964年出生的李法柏,18岁应征入伍,16年军营时光磨炼了他坚强的意志,更锻造了品格。1998年,他从部队转业到新县检察院工作,开启了“橄榄绿”逐梦“检察蓝”的不凡征程。

  退伍不褪色,转岗不转志。“只要耐心学习,就能让陌生的领域变成最熟练的业务。”李法柏并非法学科班出身,但凭着一股子韧劲,他成功通过司法考试,从法学“门外汉”成长为办案“内行人”。

  发现疑点不放过,问题不搞清不放过,结果不明不放过。办案中,李法柏牢牢记着这“三不放过”,确保审查办理案件依法公正。

  2020年,李法柏承办一起抢劫案,一名同案犯在逃。本是一件普通的抢劫案,但主犯拒不认罪,把一切责任都推给在逃的同伙。“你们随便查,反正我没拿一分钱。”主犯随口的一句话,引起了李法柏的注意。为什么主犯没有拿一分钱?是否存在违法所得分赃不明确?……一连串的问题出现在李法柏的脑海里。疑点坚决不能放过。

  向领导汇报后,李法柏向新县公安局发出应当逮捕犯罪嫌疑人意见书,建议追加逮捕在逃犯罪嫌疑人。经过不懈努力,在逃同案犯被成功抓获。经过调取固定证据、查清案件事实、耐心释法说理,犯罪嫌疑人均表示认罪认罚。

  “公心在胸,不止一事一案;廉字当头,贵在贯穿始终。红城新县,有着厚重的红色历史,也是人民检察制度的主要发端地之一,我们更应该永葆初心,对检察工作充满情怀。”他常常对同事说。

  李法柏对检察工作的情怀,在绵长岁月里,在明亮的灯光中。

  多年的一线办案工作中,他一方面加强学习,积极参加各类培训;另一方面,他将自己在办案过程中遇到的难点问题、获取的经验思考分门别类整理成册,一一分享给同事。一个时期内,新县县域内盗窃案频发,但法院一审适用缓刑较多。对此,李法柏撰写了《盗窃案捕后判决情况的调查分析》,该文上报后引起县人大的重视,县人大为此到新县政法各部门进行专题调研。此外,他拟定的《新县检察院侦查监督部门适时介入自侦查案工作制度》被上级院转发推广,与新县公安局联合出台的《关于刑事案件适时介入通报工作办法》受到市院肯定。同时,他撰写的调研文章、检察信息、宣传稿件被上级院或报刊采用10余篇。

  心中有法律,柏寒容不改。李法柏24年如一日,奔走在每一起案件办理的路上。他先后获得河南省检察院表彰“严打”先进个人、信阳市检察机关“优秀检察官”、新县“优秀共产党员”、新县“人民满意的政法干警”和“先进个人”等称号。

  (王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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