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湖北省赤壁市检察院通过制发检察建议,督促当地追回国有土地出让金3600余万元,有效保护了国有财产。
今年4月,赤壁市检察院公益诉讼检察官在履职中发现,某公司存在欠缴国有土地出让金的问题,遂立案调查。办案人员通过查阅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走访公司主要负责人了解到,2020年5月,某公司与赤壁市自然资源与规划部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取得了3宗地块16万余平方米的土地使用权,土地出让价款为7200余万元,分两期缴纳。合同签订后,某公司于2020年6月前缴纳了3600余万元,剩下的3600余万元逾期未缴。
“3600余万元对于企业来说不是一笔小数目,对于地方财政来说也是不可忽视的数目,检察机关要以审慎稳妥的态度积极能动办理此案,注意国有财产保护和企业营商环境二者的平衡。”今年4月下旬,赤壁市检察院办案人员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税务局分别送达检察建议,建议两家行政单位厘清权限、相互配合、收回出让金。
收到检察建议后,赤壁市税务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召开专题工作协调会,赤壁市检察院派员出席会议,并与相关人员一同向某公司法定代表人释明法律、讲明政策,既充分表明地方政府已经给予企业优惠政策倾斜,又突出强调企业违法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和不利后果。该公司法定代表人当场承诺缴清所欠缴土地出让金。此后,赤壁市检察院还多次同市税务局约谈某公司法定代表人等,最终促使该公司将所欠缴的3600余万元全部缴清。
(本报记者刘怡廷 通讯员黄康平 卢梦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