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阳有本双合莲,几句新闻不多言……”产生并流传于湖北省崇阳县的长篇叙事山歌和民间叙事诗《双合莲》,创作于清朝道光年间,在当地可以说是家喻户晓。诗篇以写实的手法揭露了封建家族制度迫害自愿相爱的青年男女的罪恶,其中关于买卖婚姻、棺葬立碑等场面的描绘,具有历史学和民俗学的价值。以诗中女主人公名字命名的郑(邓)秀英故居是县文物保护单位,也是“崇阳的文化地标”之一。
今年初,崇阳县检察院第四检察部检察官接到“益心为公”检察云平台志愿者提供的线索:郑(邓)秀英故居有部分损坏,且存在安全隐患。第四检察部检察官立即展开调查走访,确认情况属实。
随后,该院向相关职能部门制发检察建议,督促其依法履行对郑(邓)秀英故居的监督管理职责,确保文物安全,采取有效措施支持《双合莲》的传承和传播。收到检察建议后,相关职能部门立即整改。
今年夏天,该院先后两次对案件整改情况进行“回头看”,发现相关职能部门虽然采取了一些整改措施,但仍未全面履职,致使郑(邓)秀英故居安全问题日趋严重。为此,该院提起行政公益诉讼。11月17日,经庭审,法院判令相关职能部门在判决生效后三十日内对郑(邓)秀英故居继续履行文物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监督管理职责。
此次庭审和往常不一样,崇阳县检察院今年新聘任的特邀检察官助理、崇阳县法律援助中心律师杨妤,作为公益诉讼起诉方的一员参加了庭审,有效弥补了公益诉讼检察官出庭应诉经验不足的短板。
(本报记者刘怡廷 通讯员洪瑞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