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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篇   下一篇 2022年11月15日 上一期  下一期
适用赔偿保证金制度,促进溯源治理
蒋长顺 胡双双

  

  

  

   听证会现场

  【案情介绍】

  2021年10月11日,熊某驾驶小型面包车,在湖北省公安县斑竹垱镇中心街十字路口与陈某驾驶的电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陈某、田某受伤,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为熊某主责,陈某次责,后熊某未支付交通事故赔偿费用。

  2022年1月27日,田某某(陈某女婿、田某父亲)邀约史某、肖某等人,前往熊某家中讨要交通事故赔偿款。其间,双方发生争执,熊某拿水壶击打肖某,后肖某、田某某、史某3人殴打熊某,造成熊某轻伤二级的损伤。

  7月5日,田某某等3人与熊某达成刑事和解,3人共赔偿熊某134000余元,熊某对3人出具刑事谅解书。

  田某某、肖某、史某虽然实施了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的行为,但犯罪情节轻微,具有坦白、主动赔偿被害人损失并取得谅解、自愿认罪认罚等从轻、从宽处罚情节。为了把矛盾化解在基层,修复被破坏的社会关系,经检察官联席会议、公开听证、检委会讨论决定,7月29日,湖北省公安县检察院对田某某、史某、肖某作出相对不起诉处理。

  【检察履职】

  第一,明利弊降预期,夯实刑事和解工作基础。

  2月28日,案件提请审查逮捕后,承办检察官经审查认为,犯罪嫌疑人田某某、肖某、史某虽然触犯刑法,但犯罪情节轻微,具有坦白、主动赔偿被害人损失、自愿认罪认罚等情节,为了把矛盾化解在基层,修复被破坏的社会关系,可以推动刑事和解。

  在推动涉案双方达成刑事和解过程中,检察官发现犯罪嫌疑人调解意愿不坚定、被害人因不合理赔偿诉求多次上访这一现实矛盾后,第一时间组织被害人、犯罪嫌疑人近亲属、办案民警、乡镇金牌调解员等召开专题调解会。

  调解中,检察官从坚定犯罪嫌疑人调解意愿和降低被害人赔偿诉求出发,一方面围绕犯罪嫌疑人从有理方到犯罪者的不服气心理,在全面分析案件事实、帮助犯罪嫌疑人认清自身的犯罪行为及带来的法律后果后,宣讲宽严相济刑事政策,通过法律后果对比,促使犯罪嫌疑人坚定调解意愿;另一方面,围绕被害人击打犯罪嫌疑人这一案件事实,为被害人讲明利弊,进一步降低被害人赔偿诉求,增强涉案双方调解意愿。

  第二,促联动展担当,发挥赔偿保证金制度的作用。

  针对犯罪嫌疑人有赔偿意愿,但被害人仍未放弃不合理赔偿诉求,涉案双方暂未达成刑事和解这一情况,承办检察官根据湖北省检察院《关于故意伤害(轻伤)公诉案件“少捕慎诉慎押”办案指引》,决定适用赔偿保证金制度。

  为确保制度适用实效,公安县检察院一方面积极主动加强与县司法局的工作联动,确定由县公证处负责设立赔偿保证金提存专门账户、办理赔偿保证金提存缴纳手续。另一方面,综合考量被害人伤势等级、赔偿诉求以及犯罪嫌疑人赔偿能力等因素后,依法合理确定6万元赔偿保证金数额。

  3月7日,犯罪嫌疑人家属持《存入保证金通知书》到公安县公证处办理赔偿保证金提存缴纳手续。同日,公安县检察院对田某某、史某、肖某依法作出不捕决定。

  7月5日,经再次对被害人进行释法说理后,涉案双方达成刑事和解。

  7月29日,经检察听证后,公安县检察院依法对田某某、史某、肖某作出不起诉处理。

  第三,强机制重实践,打造化解矛盾办案模式。

  围绕田某某等3人故意伤害案适用赔偿保证金制度办理取得的双赢多赢共赢效果,公安县检察院从案件办理、外部联动、制度适用等方面对适用实效进行归纳总结,形成公安县检察院赔偿保证金制度适用工作模式。以此为契机,进一步加强与县司法局的沟通协作,从明确案件适用范围、案件办理程序、案件处置情形等方面,建立轻缓刑事案件“检、司赔偿保证金提存工作机制”。积极发挥机制的引领作用,运用该项工作机制对另2件轻伤害案件进行依法办理,确保了机制的良性有效运转,推动了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的进一步落实,有力促进社会平安稳定。

  【典型意义】

  第一,找准切入点,深化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贯彻落实。

  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是新时代检察机关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举措,在案件办理过程中,检察机关立足被害人提出的明显高于实际损失的不合理要求,积极贯彻落实省院《关于故意伤害(轻伤)公诉案件“少捕慎诉慎押”办案指引》,将依法启动赔偿保证金制度作为刑事司法政策落实的切入点,做好赔偿保证金提存第三方确定、赔偿金额计算、赔偿金额犯罪嫌疑人认可等工作,为刑事司法政策的落实打下了坚实的工作基础。

  第二,严防风险点,做好涉案双方矛盾源头疏导。

  检察机关有针对性对涉案双方进行释法说理,把矛盾化解在源头。在办案过程中,检察机关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从犯罪嫌疑人寻求和解的司法诉求出发,力促涉案双方握手言和,并灵活运用检察听证等方式,依法对犯罪嫌疑人作出不起诉处理,彰显了检察温情。

  第三,站稳落脚点,检司合作凝聚溯源治理合力。

  检察机关立足个案办理的良好效果,从充分发挥赔偿保证金制度助推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有效落实的角度出发,主动加强与司法机关的联动合作,围绕案件适用范围、确定赔偿保证金额等建立赔偿保证金提存工作机制,并积极运用该项工作机制,指导相关类案办理,在进一步做深做实做细溯源治理中,推动更多矛盾纠纷解决在基层、在源头、在诉前,让人民群众有更多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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