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代表、湖北英为有礼生态农业有限公司董事长 宋庆礼
湖北省鹤峰县检察院就一起民事纠纷案件举行公开听证会
“这个问题困扰我很多年,请求撤销我和李美的婚姻登记,让生活回归正轨。”检察听证会上,当事人陈某甲说。10月26日,我作为听证员来到湖北省鹤峰县检察院参加一起民事案件的听证会。
陈某甲与陈某乙是亲兄弟。1996年3月,因女友李美怀孕,19岁的陈某乙因未到法定结婚年龄,持哥哥陈某甲的身份证与李美办理了登记结婚,后两人共同生活至今。
2021年,陈某甲向法院起诉,请求确认其与李美的婚姻无效,但法院认为这属于婚姻登记瑕疵,不属于宣告婚姻无效情形,应通过民政部门撤销婚姻登记程序解决,并出具情况说明。此时,陈某乙与李美的感情出现危机,于是陈某乙陪同哥哥持情况说明来到民政部门,但因李美不同意撤销婚姻或者离婚,问题一直没能解决。
鹤峰县检察院检察长瞿万兵介绍,该院检委会专职委员谭旭到行政服务中心办事时,听到工作人员谈论此事。随后检察院主动介入,化解矛盾纠纷。经过调查走访,该院于10月26日召开听证会,邀请案件当事人、民政局工作人员及听证员等参加,让办案过程更加公开、透明。
“当事人来过我们窗口,但李美不同意撤销婚姻,也不同意离婚。”民政局工作人员解释道。
我对民政局的工作人员说:“民政部门办证把关不严,应该尽快解决当事人的现实问题,为他们妥善处理纠纷矛盾。”
“是的。今天我们三位听证员都来自基层,对农村发生的问题感受更深。”听证员胡茂平在容美镇政府工作,他说:“陈某乙拿哥哥身份证登记结婚时,陈某甲在外打工,根本不知情。此事对陈某甲影响最大,应该尽快解决。”
“现在检察机关和民政部门的处理意见是怎样的呢?”听证员向宏旭问道。
“2021年11月,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民政部联合下发《关于妥善处理以冒名顶替或者弄虚作假的方式办理婚姻登记问题的指导意见》,其中第二条第二款规定,人民检察院根据调查核实认定情况、监督情况,认为婚姻登记存在错误应当撤销的,应当及时向民政部门发送检察建议书。检察机关的处理意见是,向民政局发出检察建议书,建议撤销错误的婚姻登记。”瞿万兵说。
“有了检察建议书,我们也能更好地处理这个问题。”民政部门工作人员表示。
于情于理都应该这样做。我很赞同撤销婚姻登记,但我也提出了担忧:“李美由于在外地打工今天没有到场,但她实际上是想保住这个家的,一旦撤销了婚姻登记,李美怎么办?”
“陈某乙和李美的矛盾已经出现,即使不撤销婚姻登记,两个人感情还是有问题。陈某乙,你要和李美耐心沟通,共同面对解决婚姻中出现的问题。”向宏旭说道。
我很赞同,两人的情感问题不是一纸婚约能解决的,需要双方充分沟通交流,解开心结。
11月1日,检察官告诉我,该院已经制发了检察建议,我也会继续关注这起案件的后续进展。
我是人大代表,也是人民监督员,曾多次参加公开听证等检察办案工作。每次在听证会开始之前,检察人员都会提前与我联系,沟通情况。这个做法很好,能让我们尽快进入角色,有助于我们提出精准的监督意见。我希望检察机关进一步做实检察听证工作,让案件办理过程更透明,让法治的雨露润泽每个人的心田。
(文中当事人均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