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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篇   下一篇 2022年09月13日 上一期  下一期
铁路安全的“守护者”
湖北铁路检察机关落实“八号检察建议”开展“铁臂护航”专项行动
刘怡廷 蔡欣 侯波

  

  

  

   检察机关邀请相关管理单位、公安机关、交通运输局及海事部门为涉案企业梳理安全风险点,帮助制定合规整改方案

  “京广高铁已经运营十年了,部分开通时修建的安全防护设施存在老化现象,这些是铁路运输安全生产的隐患,有关单位应当迅速排查并采取措施,及时加固或更换安全防护设施。”在近日举行的“京广高铁京武段高标运营沿线安全治理现场会”上,湖北省检察院武汉铁路运输分院(以下简称“武汉铁检分院”)检察官丁山针对高铁沿线现场发现的问题,当场向中国铁路武汉局集团有限公司、武汉铁路监督管理局等铁路管理单位和企业提出的建议。该建议得到了参会人员的一致认可。

  今年以来,湖北铁路检察机关认真落实最高检“八号检察建议”,聚焦铁路运输安全和涉铁企业生产安全,部署开展“铁臂护航”专项行动。武铁检察机关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依法能动履职参与社会治理,为铁路运输生产安全保驾护航。

  在巡查中发现案件线索

  今年3月,襄阳铁路运输检察院检察官在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进行日常巡查时,发现公安机关刚刚处理一起事故:辖区某地汉江铁路桥梁被桥下船只起重臂撞击受损。

  检察官意识到,事故的背后可能隐藏着一起刑事案件,于是联系公安人员详细了解情况。原来,某船务公司在未申办超限物体水上拖带海事行政许可的情况下,调派不具备安全技术条件的货船,在江上试图拖带起重船前往目的地作业。驾驶员在驾驶货船拖带起重船穿越铁路桥时,因起重臂超高,与铁路桥梁外侧检修吊篮轨道发生碰撞,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00余万元,一列旅客列车和一列货运列车临时停车90分钟,构成铁路安全一般C类事故。

  针对此情况,襄阳铁路运输检察院立即启动立案监督程序,公安机关随即以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对船务公司、公司法定代表人、驾驶员立案侦查。

  “在了解涉案企业的实际情况后,我们认为,应当针对发生事故的根源开展溯源治理,于是发出检察建议,责令涉案船务公司进行安全生产领域的合规整改。邀请相关铁路管理单位、公安机关、交通运输局及海事部门为企业‘联合问诊’,梳理安全风险点,帮助制定合规整改方案。”办案检察官介绍。

  7月底,检察机关组织相关单位和人员前往该企业进行合规验收。记者看到,经过两个月的合规整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已在重要场所上墙,调派驾驶员和船舶的工作台账登记清晰,企业员工的安全风险意识增强,设备操作规范合理。

  参加验收活动的人民监督员吴章勇说:“铁路周边企业合规经营,既是对自身生产安全负责,也为铁路运输安全生产提供了保障,检察机关的举措切实实现了双赢多赢共赢。”

  “非常感谢你们,帮助我们渡过难关,让我们能够弥补犯下的过错,让企业活下来。今后我们一定吸取教训,时刻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把公司经营好。”船务公司法定代表人对检察机关的感谢之情溢于言表。

  据悉,该院已于8月底对涉案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和直接责任人作出不起诉处理。

  以“我管”促“都管”开展溯源治理

  “相关单位要全力保障铁路运输安全,检察机关将对辖区内铁路桥梁存在的类似风险隐患进行全面排查,发挥检察职能,以‘我管’促‘都管’,带动负有管理职责的单位积极参与,为铁路运输安全生产保驾护航。”

  6月,武汉铁检分院组织中国铁路武汉局集团有限公司、武汉铁路监督管理局、武汉铁路公安局等单位召开落实最高检“八号检察建议”座谈会。会上,该院副检察长吴礼宏结合船务公司案的办理情况,介绍了全省铁路检察机关下一步的工作安排。

  随即,襄阳铁路运输检察院向上述事故发生地的交通运输局发出检察建议,建议该局及其下属海事部门切实履行好对江上船舶运输的监管职责,防范安全风险。该院还在事故发生地组织相关单位召开现场会,建议铁路桥梁管理单位从人防、技防、物防三个层面加强辖区内所有铁路桥梁的安全防护。

  武汉铁检分院针对某火车站货场发生的重大责任事故案,向相关单位发出了检察建议。据该院检察官介绍,由于某物流公司派驻火车站货场负责人违反货物装卸安全技术规则和管理规定,派遣三名叉车司机进场作业,一名司机在驾驶叉车进入棚车时未按照要求减速和鸣笛,导致被害人被撞倒挤压死亡。

  “检察机关指出了我公司在安全生产方面的漏洞和薄弱环节,非常及时。”物流公司负责人在收到检察建议时说。

  记者了解到,在检察机关的监督和努力下,中国铁路武汉局集团有限公司组织专人梳理铁路站场存在的运输安全生产风险,及时采取措施消除隐患,已制发《零散货运快运、货物混装运输安全检察管理实施细则》等规范性文件,从管理源头堵住漏洞。

  监督消除40余处铁路运输安全隐患

  “找准摸清铁路运输安全生产风险点,才能靶向发力。”今年以来,武汉铁检分院检察长汪存锋多次带队前往武汉铁路调度中心、武汉火车站、中铁大桥局、武汉动车段等重点铁路单位调研走访,宣讲最高检“八号检察建议”,将铁路运输安全生产作为“一把手工程”来抓。

  汪存锋说:“我们通过建立健全公检法沟通联系机制、与铁路职能单位签订两法衔接协议,完善安全生产信息共享和信息通报机制,聘请铁路业务骨干担任特约检察官助理,在铁路站段和相关地方职能部门设立安全联络员,不断扩大一体联动‘朋友圈’,形成合力保障铁路运输安全生产。”

  上半年,湖北铁路检察机关针对辖区全线排查发现的问题,综合运用磋商沟通、圆桌会议、公开听证等方式,已监督消除40余处铁路运输安全隐患。

  “正是由于检察机关的有力监督和支持,使许多长期困扰铁路运输安全的‘揪心事’得到了有效解决,为平安法治铁路建设提供了坚强保障。”武汉铁路监督管理局执法监察办公室主任于胜利深有感触地告诉记者。

  “下一步,湖北铁路检察机关将持续抓好‘八号检察建议’在铁路运输安全生产领域的落实,集中优势力量开展好‘铁臂护航’专项行动,督促并助力相关部门联合制定区域性铁路安全生产条例,为铁路运输安全生产作出更大检察贡献。”汪存锋满怀信心地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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