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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检察机关对纪凯平涉嫌受贿案提起公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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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日丹 刘亭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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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北京8月10日电(记者徐日丹 见习记者刘亭亭)记者今天从最高人民检察院了解到,日前,吉林省通化市政协原党组书记、主席,通化医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原党工委书记、管委会主任纪凯平(正厅级)涉嫌受贿罪一案,经吉林省检察院指定管辖,由吉林市检察院依法向吉林市中级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纪凯平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吉林市检察院起诉指控:2009年1月至2021年3月,被告人纪凯平利用担任通化市公安局局长,通化市副市长,通化市政协党组书记、主席,通化医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党工委书记、管委会主任等职务上的便利以及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直接或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有关单位和个人在企业经营、工程建设、职务晋升等事项上提供帮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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