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版:检察新闻 上一版   下一版
 
标题导航
· 涉军维权检察工作取得新进展新成效
· 湖北:12个方面发力强化军地检察协作
· 安徽:通报涉军维权工作情况并发布典型案例
· 贵州:出台意见加强军人家庭未成年子女司法保护
· 厦门经济特区企业刑事合规建设论坛召开
· 推动开展自建房安全隐患专项检查
· 因为重名,他稀里糊涂成了“老赖”
· 非法占地多年的驾校搬走了
· 活学活用,激发指导性案例根本价值
· 图片新闻
· 强弱项 出实招 开新局
· 不用在广场舞音乐中上晚自习了
 
正义网 | 返回检察日报首页 | 检察日报检索
上一篇   下一篇 2022年08月04日 上一期  下一期
不用在广场舞音乐中上晚自习了
浙江宁海:督促解决校园周边噪声污染问题
蓝恒 朱能巧 李伟萍

  本报讯(记者蓝恒 通讯员朱能巧 李伟萍)学校附近的广场舞音乐声太大,严重干扰学生上晚自习,这个困扰浙江省宁海县潘天寿中学师生的问题终于得到了解决。近日,该县检察院检察官联合该县人大常委会工作人员来到学校附近,开展夜间广场舞噪声污染环境公益诉讼监督案件“回头看”。

  2021年6月,宁海县人大常委会出台《关于建立人大监督与检察监督联动工作机制的实施办法(试行)》。同年8月,该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和县检察院检察长牵头成立联动监督组,聚焦学生权益保护开展专项监督。联动监督组工作人员经现场检测发现,宁海县潘天寿中学周边广场舞噪声超标,严重影响学生正常学习。

  “潘天寿广场地处老城区中心,人流量大,晚上6点到8点半是群众跳广场舞的高峰期,而这一时间段也是学生晚自习时段,广场舞噪声严重影响了学校师生的学习和生活。”潘天寿中学学生家长陈女士向检察官反映。

  2021年12月,宁海县检察院依法向相关职能部门制发检察建议,督促其积极履行职责,加强重点时段对学校周边环境噪声的整治。与此同时,联动监督组向县人大常委会作了专题报告。宁海县人大常委会审议后,向该县政府提出《关于学生权益保护工作情况的审议意见》,要求县政府及有关部门解决广场舞噪声扰民扰学问题。

  通过协商,宁海县政府牵头对潘天寿广场功能区域进行重新规划,将离学校最近的北广场建设为花圃,引导参加广场舞等娱乐活动的群众转移至离学校较远的南广场。县交通部门加强校园周边的执勤警力,畅通噪声污染举报投诉渠道,维护学生和周边居民的合法权益。

上一篇   下一篇
 

检察日报社简介   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采编人员
正义网版权所有 未经授权 严禁转载   Copyright 1998-2008,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