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终于从黑名单中‘解脱’出来,不再是失信人了!生活恢复正常,出行也不再受影响……曾检察官,我一定会做一个好妈妈,按时支付孩子的抚养费。”近日,湖北省公安县检察院第四检察部检察官接到了来自当事人小杨的电话。
离婚
2005年10月,小杨经人介绍与小刘相识。二人于2006年初登记结婚,后生育一子。起初夫妻俩感情尚好,后来二人常常因家庭琐事发生矛盾。因夫妻感情恶化,丈夫小刘又患有狂躁症,经常对小杨进行谩骂、殴打。小杨终因无法忍受,于2016年至2017年间先后两次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请。但因小刘患有精神疾病,觉得小杨就是嫌弃他,怎么都不愿意离婚。法院认为夫妻感情没有破裂,均判决驳回小杨的诉讼请求。2018年2月,小杨再次向法院起诉离婚,法院再次判决驳回了小杨的诉讼请求。小杨不服,提起上诉,二审法院裁定撤销原判,发回重审。
2020年9月,法院第四次立案受理小杨的离婚诉请。2021年3月,法院作出一审判决,支持了小杨的离婚诉请,准予二人离婚,并判决孩子的抚养权归小刘,由小杨支付抚养费,夫妻共同财产9万元现金存款分割给小刘,6万元理财产品归小杨所有。
该判决作出后,小杨对判决结果无异议,但不服法院认定9万元现金存款由其控制,认为这笔钱本就由小刘控制,遂向中级法院提起上诉。上诉过程中,因小刘承诺不会要求小杨支付共同财产,小杨遂撤回上诉,中级法院作出裁定准予撤回上诉,一审判决生效。至此,历时5年经过4次诉讼,小杨与小刘的婚姻关系终于解除。
失信
婚是离了,可谁知道,2021年7月,小刘却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内容为小杨应支付抚养费及现金存款9万元。法院受理了小刘的执行申请,并依法向小杨发出执行通知书和财产报告令。因小杨仅履行了抚养费,未履行支付9万元现金存款的义务,法院于2021年11月向小杨发出失信决定书和限制消费令,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此后,小杨的生活、出行都受到了影响。
小杨在收到执行通知书后,多次向执行法官反映9万元现金存款本就由小刘掌控,其不需要支付。但执行法官却回复称,根据生效判决书认定的现金存款9万元由小杨控制的事实,法院执行无误。小杨随即向法院申请再审,被法院驳回。小杨不服,于今年2月16日向公安县检察院申请监督。
维权
“检察官,我就想不明白了,开庭时我就说了9万元现金存款本来就在他手上,怎么法院一直要求我支付,还将我纳入了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您说说,钱都不在我手上,我怎么给他?我这里有当时上诉时的录音资料,请检察官一定要查明事实,还我一个公道。”小杨郁闷不已,希望检察院帮她维权。
经审查,承办检察官认为本案的关键在于查清9万元现金存款究竟由谁掌控的问题。为了查清这一事实,检察官先后多次到小刘家、村干部家走访调查。初到小刘家时,小刘的父亲情绪激动,不让检察官进门。
“那9万块钱明明在小杨手上,你们就是在帮助她逃避执行。我儿子小刘患有狂躁症,小杨就是嫌弃他才离婚的!”小刘的父亲表示,孙子从出生起就一直跟着他生活,现在都十多岁了,小杨从来没有履行过一个妈妈的义务,那些钱都是她应该给的。
因小刘一方不配合,检察官决定先从银行流水入手。通过调取小刘和小杨的银行流水、锁定了9万元现金存款的去向后,检察官再次来到小刘家,在安抚小刘父亲的同时,缓缓释明检察机关并不是帮助小杨逃避责任,而是要查明案件的真实情况。同时表示,检察机关会向小杨做工作,让她按时支付小孩的抚养费。最终,小刘的父亲向检察官道明,9万元现金存款确实一直由小刘掌控,但这些年被小刘陆陆续续取出消费了。
查明9万元现金存款一直由小刘掌控这一事实后,考虑到小杨的实际诉求是停止执行,并将其移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而启动再审程序历时长,不仅会增加当事人负担,还会给已经受到伤害的双方当事人带来新的创伤。为尽快解决小杨的诉请,检察官经过综合分析和研判,决定选择最优解决方案——依法向法院发出执行监督检察建议。
法院采纳了检察建议,终止向小杨执行现金存款9万元,并于今年6月屏蔽了小杨的失信信息,解除了对小杨的限制高消费等执行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