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覃觅 宋俏)母亲患病无监护能力,父亲又因车祸去世,男孩无人依靠,陷入困境。近日,湖北省秭归县检察院办理了一起确认监护权支持起诉案,给了男孩一个温暖的家。
多年前,小宝的父亲外出务工时,发现一名流浪女子,于是将其带回老家共同生活,后来有了小宝。2018年,小宝的母亲被查出患有精神分裂症,被送到精神病医院住院治疗。母亲常年患病,父亲没有稳定的经济来源,小宝一家靠低保维持生活,日子拮据而艰难。
然而,突如其来的意外让这个家庭雪上加霜。2021年末,小宝的父亲被一辆货车撞倒,经抢救无效死亡。父亲骤然离世,母亲无监护能力,又没有兄弟姐妹和其他近亲属,小宝无人可以依靠,生活陷入困境。
“我们在审查案件过程中,了解到小宝家庭的大致情况,发现他可能面临无人照料、无人抚养的境况。而且该案还涉及小宝父亲因交通事故死亡获得的赔偿款如何使用的问题,于是我们迅速将该线索移送未检办案组。”秭归县检察院民事检察部门检察官介绍说。
该院未检办案组迅速与民事检察部门组成联合办案组,第一时间前往小宝所在村委会及其母亲所在精神病院展开线索初查。经查,自小宝父亲出事后,小宝就由村委会村干部轮流照看,但村干部工作繁忙,经常无暇顾及小宝。该院迅速启动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救助机制,主动联系民政部门、小宝家所在村委会等单位,商讨小宝的监护问题。多方经过协作配合,最终决定由民政部门将小宝送到福利院生活,小宝暂时有了一个安身之所。
但新的问题随之出现,该福利院并非抚养少年儿童的专门机构,只能作为临时照顾场所。“我们必须尽快落实监护权问题,以保证小宝以后顺利升学和得到其他合适家庭收养,回归正常家庭生活。”承办检察官说。随后,检察官专程到学校看望小宝,充分征求其关于监护权的意见。
随后,承办检察官多次到法院沟通,共同商讨司法程序,研究法律适用。经协商,由小宝所在村委会作为申请人向法院提起确认监护权民事诉讼,确定村委会为监护人,检察机关负责收集证据、指导村委会提起诉讼并出庭支持起诉。
秭归县法院经开庭审理,采纳检察机关支持起诉意见,指定村委会担任小宝的监护人。小宝父亲获得的赔偿款,先由村委会代为保管,等小宝长大成人后再交由其自行支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