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版:检察新闻 上一版   下一版
 
标题导航
· 汛期来临,检察官紧急行动促安全
· 影响河道行洪的两座废桥拆除了
· 垮塌的河道赶在汛期之前修好了
· 制定22条措施落实中央新要求
· 召开联席会议深化检律协作
· 推动开展“消”字号产品专项整治
· 武汉汉阳:老先进落实少捕慎诉慎押的新实践
· 危险路段有了安全提示
· 劲风吹过荆湘大地
· 在新时代新征程大力弘扬检察英模精神 努力锻造政治过硬本领高强的检察铁军
 
正义网 | 返回检察日报首页 | 检察日报检索
上一篇   下一篇 2022年07月03日 上一期  下一期
影响河道行洪的两座废桥拆除了
刘立新 黄鑫迪

  本报讯(记者刘立新 通讯员黄鑫迪)“这座废桥严重影响了唐河河道行洪安全,特别是在六七月份汛期来临之时,很容易发生内涝。现在桥被拆除了,河道畅通了。”日前,河南省漯河市源汇区检察院干警在对办结的一起公益诉讼案件进行“回头看”时,大刘镇白寺村村支书介绍说。

  今年3月31日,源汇区检察院干警在接到上级院交办的一起涉河道行洪安全线索后,立即前往辖区大刘镇白寺村、赵庄村附近唐河河道进行现场勘察,发现两处小型桥梁已弃用多年,其高度已严重影响汛期河道行洪,存在安全隐患。经实地勘察、调查走访、固定证据,检察干警认为,相关部门在隐患排查和监管方面存在疏漏,导致已废弃桥梁未被及时拆除,埋下河道行洪安全隐患。

  4月21日,源汇区检察院依法向区水利局和大刘镇政府送达检察建议,建议指出,大刘镇政府和源汇区水利局负责本行政区域河流的管理和保护工作,对本案中唐河河道废弃桥梁影响行洪的问题负有共同监管的法定职责,应全面贯彻执行“河长制”,形成保护水环境合力,彻底拆除唐河河道废桥,保证汛期河道行洪安全。

  收到检察建议后,源汇区水利局和大刘镇政府立即研究部署整治行动方案。一方面源汇区水利局组织人员设计施工方案,安排大型机械钩机、清运车进场施工;另一方面镇政府安排人员协助配合,对建筑垃圾及时清运,防止再次堵塞河道。其间,源汇区检察院多次赴现场进行督导。5月下旬,涉案两处废桥被彻底拆除完毕,唐河河道畅通,确保了汛期行洪安全。

上一篇   下一篇
 

检察日报社简介   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采编人员
正义网版权所有 未经授权 严禁转载   Copyright 1998-2008,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