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刘荣松)日前,江西省宜春市检察院对办理的7件养老领域非法集资案件进行分析,向相关行政部门发出检察建议,推进养老领域综合治理。
此前,宜春市检察院在办案中发现,该市养老领域非法集资案件往往呈现涉案金额大、集资参与老年人较多的特点。其中,一起非法集资案件中涉及集资参与人2300余人,涉案金额2.9亿余元,另一起非法集资案涉及集资参与人1500余人,涉案金额1.2亿余元。犯罪分子通过网站发布各类投资信息,组建专门团队对项目进行推广,打着投资养老项目、认购原始股股权、投资理财等旗号诱使老年人投资,且多数案件存在资金链断裂、难以赔付的情况,大量集资参与人的经济损失难以挽回。
对此,宜春市检察院开展走访调研,发现相关行政部门存在监管不力、发现和打击不及时、协调配合不够、宣传教育成效不明显等问题。为强化溯源治理,宜春市检察院围绕涉老非法集资案件暴露出的管理漏洞和风险隐患,向相关行政机关制发检察建议,建议其制定年度监督检查计划,对小额贷款公司、投资担保公司等重点行业领域进行非法集资风险排查,将经营状况和资金流动异常的企业列入异常名单进行重点监控;加强信息共享和金融风险防范处置协作,开展风险识别和预警,做好案件性质认定和风险防范处置工作;通过定期召开联席会议,有序衔接预防、打击、处置等环节;加强法治宣传,及时公开典型案例,剖析犯罪手法。
收到检察建议后,相关行政机关表示将积极开展重点行业领域整改,强化养老领域综合治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