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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篇   下一篇 2022年06月09日 上一期  下一期
李琳:
“唯益”的三重宣言
周晶晶 付静宜

  

  

  

   工作中的李琳

  “不为名、不为利,大道‘唯益’。”近日,在湖北省武汉市江汉区检察院召开的品牌创建工作推进会上,该院第四检察部副主任李琳这样介绍她和部门同事新创立的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品牌——“唯益”。

  从第一次听闻“公益诉讼检察”概念到以扎实业绩创立品牌工作室,在这条为守护公共利益披荆斩棘的道路上,李琳已风雨兼程七载,先后获得湖北省检察机关司法为民“八件实事”个人嘉奖和武汉市“新时代巾帼英雄”等称号。

  职业新赛道

  2015年夏,最高人民检察院授权湖北省作为公益诉讼改革试点地区开展相关探索。彼时,刚刚经历一场手术的李琳,得知院里要组建公益诉讼试点专班,毫不犹豫地站了出来。

  李琳骨子里有股武汉人“不服周”的劲儿,她坚信“世上无难事,只要肯登攀”,可真的站到了全新职业赛道,即使有7年的民行检察工作经验,她仍然感觉到起步有些费劲儿。“特别是行政公益诉讼,辨别问题、固定证据、制发检察建议……每一步都离不开行政法规的支撑。只能靠自学来弥补。”说起当年疯狂补习各类执法工作流程和规范性文件时,李琳拿出了几大本笔记。

  在试点期间,通过内部协作与对外摸排,江汉区检察院搜集到一些公益诉讼案件线索,经研判最终立案6件。其中,某药业公司以虚假买卖合同逃避税款一案,由李琳主办。

  证据显示,某药业公司出售商铺后买卖双方办理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时,所提供的买卖合同成交额不实,相关职能部门未认真履行审核义务,导致该公司与买家均存在少缴税款情形。

  通过分析,李琳锁定了本案中所涉及的行政职能部门。但相关行政职能部门的职责是什么?工作流程如何?违法行使职权体现在哪里?紧扣上述关键点,她和同事坚持外围证据优先、易灭失证据优先、核心证据优先的取证原则,加大调查取证力度。针对行政职能部门工作人员是否知晓申报计税价格明显低于市场价的核心问题,李琳与同事分组发力,对无利害关系人、行政行为流程节点人员、违法行使职权人分别进行询问,提取到关键的言词证据。调查结束,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证据,江汉区检察院向相关行政职能部门发出了诉前检察建议。

  检察建议发出后,相关行政职能部门并未完全依法履职,致使国家利益仍处于受侵害状态。对此,该院提起了本院首例行政公益诉讼。

  为确保庭审效果,李琳针对相关行政职能部门的答辩进行了充分准备:查阅相关规定强固自身观点;表格化梳理脉络便于掌握案情;聚焦争议点反复论证总结,形成了3万余字的庭前预案。最终,该案通过诉前行政机关整改挽回国有资产1200余万元,通过起诉后行政机关整改挽回国有资产近200万元。

  首战告捷,让李琳见识到了公益诉讼检察所蕴含的巨大能量,也让她和同事更加坚信,公益诉讼检察是值得奉献终生、奋斗终生的伟大事业。

  “我是武汉伢,保护‘母亲河’是我的荣幸”

  作为长江边长大的武汉伢,李琳依稀记得幼年时在江滩看到江豚跃出江面逐浪的欢喜心情。“但随着过度捕捞、污染排放和非法采砂等活动,长江鱼类资源明显衰退,江豚更是难得一见。”遗憾之余,她总想着能做点什么。

  2018年3月,江汉区检察院第四检察部陆续收到刑事检察部门移送的4起公益诉讼案件线索:2017年至2018年,李某等7人分别驾驶渔船,在长江流域采用电捕捞方式,非法捕捞渔获物约80公斤。通过对相关证据材料进行研判,李琳和同事认为上述犯罪嫌疑人的行为破坏生态环境、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遂决定立案调查,并发布公告。

  然而,要对非法捕捞行为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首先要回答损害程度、修复方式、修复费用等专业问题。李琳四处咨询相关鉴定机构,但得到的反馈要么是不能做鉴定,要么是鉴定费10万元起步。“鉴定费可以由被告方承担,但如果鉴定费用远超损害赔偿费用,被告方无力支付,这既不符合诉讼经济原则,也不利于公益诉讼顺利开展。”为破解僵局,李琳辗转联系到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长江水产研究所。经过检察官积极争取,研究所表示,对于公益诉讼检察委托项目,每案可只收评估费数千元。

  一个月后,评估报告出炉。报告显示,电捕鱼产生的扩散电流会导致所触及的各类水生动物死亡或不育,并造成水环境污染,建议直接放流原种成鱼、鱼苗修复受损水体。该报告以其权威性和可操作性,被法院采纳。

  7月盛夏,李琳首次以“长江卫士”的身份出席法庭。起诉词掷地有声,4案被告人均当庭认罪悔罪,自愿赔付检察机关所主张的全部生态修复费用2.7万余元。

  以办理这起武汉市首例非法捕捞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为起点,李琳与同事又办理了同类案件10件,累计督促被告人购买成鱼约230公斤、鱼苗20万余尾向长江增殖放流。“2018年以来,发现破坏长江流域生态资源案件线索58件,办理48件。”翻开李琳的工作备忘录,可以清晰地看到她立足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助力“长江大保护”的足迹:推动单位与长江航运公安局武汉分局召开联席会议,确定将线索发现移送提前至公安机关立案阶段;先后与长江水产研究所、长江航道规划设计研究院建立起评估长期合作机制;作为全市检察机关“长江非法采砂”公益诉讼专项监督工作组成员,深入分析发案原因,查找监管漏洞,梳理各类案件线索20余条,经上级院发出诉前检察建议督促职能部门依法履职,进一步完善巡查体制、执法行为……

  说起长江,李琳的眼中满是光芒:“唯愿一江清水绵延后世,‘母亲河’永远富饶、灵秀、鲜活。”

  守护“唯益”品牌茁壮成长

  2019年,李琳正式成为江汉区检察院公益诉讼办案组负责人。

  在领导支持下,李琳和同事通过诉前程序办理了一批有成效的公益诉讼案件:督促清除处理违法堆放的各类生活垃圾、固体废物7400余吨;针对某小区经常性爆管停水问题,多次与相关单位沟通,督促及时整改泵房设施,彻底解决困扰该小区1000多户居民的“二次供水”问题;针对工地存在的非道路机械设备未进行备案登记及未安装环保标牌的情形,制发检察建议,以点带面推动辖区非道路移动机械尾气污染问题全方位治理;采用立案磋商模式办理武汉市首例涉疫情防控公益诉讼案件,推动相关单位依法规范处置医疗废物。

  随着团队先后获评武汉市“百佳政法示范点”和“巾帼文明岗”,李琳渐渐萌生出打造富有江汉特色的公益诉讼检察品牌的想法。“创建属于我们自己的品牌,既是依托,更是寄托。”

  上下同欲者胜。李琳的想法慢慢成为团队共同的愿景。“‘唯益’蕴含着我们的职业理想,更包含三重创建‘宣言’,一是‘为益’,一切以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为归属;二是‘唯一’,成长为全国顶尖办案团队之目标;三是‘为伊’,衣带渐宽终不悔、全心投入无悔付出之决心。”品牌创建推进会上,李琳自信满满地表示,随着公益诉讼检察事业整体发展壮大,初生的“唯益”定能茁壮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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