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5月27日电(记者徐日丹 见习记者刘亭亭)5月27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一批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追责典型案例,引导负有强制报告义务的单位和人员依法履行报告义务,强化未成年人权益保护。
此次发布的典型案例共6件,包括住宿经营者接待未成年人与成年人共同入住时,不依法登记入住人员信息、不核实询问相关情况,发现未成年人面临侵害危险不报告,致使未成年人遭受严重侵害;学校管理人员发现教师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线索压案不报,造成恶劣影响;私营医疗机构接诊怀孕幼女不报告,导致未成年人持续遭到侵害无人保护;医务人员接诊遭受家庭暴力伤害儿童不报告,幸有院内护士及妇联同志主动报告,才使被害幼童获得及时保护;社区居民委员会发现不具有抚养能力的限制刑事责任能力人独自养育子女不报告,最终导致幼童因不当喂养行为窒息死亡等。上述案例中未履行强制报告义务的相关单位和人员均受到了不同程度的处罚、处分、批评教育,主动报告人员获得了表彰奖励。
据了解,强制报告制度施行以来,各相关部门多措并举,国务院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强制报告制度落实纳入全国未成年人保护示范创建活动考核;最高检建立强制报告“每案必查”制度;教育部在《未成年人学校保护规定》中作出专门规定;公安部规定旅馆经营者接待未成年人入住“五必须”,这些举措都有力推动了强制报告制度的落实。2020年5月至今年3月,检察机关办理相关案件中涉案线索来源于强制报告的达2854件;发现应当报告而不报告案件超过1600件,推动追责299人。
“强制报告制度是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有力保障,更是法定责任和义务。”最高检第九检察厅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检察机关将加大宣传力度,会同相关职能部门和群团组织深入开展强制报告制度普法宣传;扎实做好强制报告制度落实情况“每案倒查”工作,以制度刚性保障制度执行,促推强制报告制度“长出牙齿”;对于制度执行中发现的普遍性、根源性社会治理问题,检察机关将通过公益诉讼、检察建议等多种法律监督手段和方式推动解决,强化侵害未成年人犯罪诉源治理,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典型案例全文见第二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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