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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篇   下一篇 2022年05月23日 上一期  下一期
从被害人到普法宣传员
范跃红 程琬茵

  

  

  

   浙江省永康市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工作人员为受害老年人返还被骗钱款

  “这个案子太有警示教育意义了!检察官追赃挽损确实不容易,我们老年人千万不能犯糊涂把养老钱投在陷阱里。”5月18日,在浙江省永康市经济开发区的广场上,作为该案91名被害人之一,66岁的李阿姨手拿宣传资料,和永康市检察院检察官共同做起防范养老诈骗的普法宣传员。

  2018年7月,叶某在永康市伙同他人以推介会、发传单、培训课等形式,向老年人宣称佩戴鸡血玉不仅有益身心,而且投资购买一年期满后便可到店全款退货,甚至可以领取高额“养玉费”。不少老年人拿出养老钱争相购买。李阿姨也经不起诱惑,拿出10万元退休金“投资”鸡血玉。

  叶某经常通过组织老年人聚餐,免费旅游参观,赠送鸡蛋、大米、油等方式,不断拉近与老年人之间的距离,哄骗老年人加大对鸡血玉的购买力度。截至2019年5月,叶某等人向91名老年人非法吸收资金达210余万元。转眼一年过去,叶某许诺的全额退货和“养玉费”没有兑现。原来,叶某利用老年人的这些钱投资到其他项目,结果资金链断裂,于是案发。

  2020年9月,公安机关以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将叶某移送永康市检察院审查起诉,承办检察官在审查案卷过程中,发现大多数该案被害人为60岁以上的退休老年人,被骗钱财多为赖以生活的养老钱。

  “将骗人者绳之以法固然重要,但努力帮受害的老年人追回损失同样重要,也更有利于矛盾化解。”在全面审查在案证据的基础上,检察官与91名被害人逐一核对确认投资数额,充分阐述损失金额认定的标准及法律依据,切实打消被害人疑虑。此后,承办检察官以追赃挽损为重点,多次主动上门向叶某及其家属讲解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解读有关政策规定,劝说其主动退还赃款。经过努力,叶某决定退赔全部违法所得210余万元。

  2021年春节前夕,永康市检察院联合公安机关召开返还赃款发放会。“多亏你们帮忙,替我们追回了养老钱。”李阿姨领走了自己的10万元后,又陪着八旬老人沈奶奶从检察官手里接过沉甸甸的11万元钱,两人不停地道谢……2021年3月,叶某被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5万元。

  在总结此案办理的经验基础上,日前,永康市检察院联合法院、公安机关出台《关于养老诈骗涉案财物依法快速返还的若干规定》,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多渠道拓展涉案财物线索,确保涉案财物应返尽返,切实维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自今年4月金华市检察院部署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以来,该院积极组织开展反诈宣传“进村(社区)、进公园、进广场”活动,还邀请李阿姨等受害者结合案例向老年人讲述非法集资的危害性,引导大家科学理财、合理投资。截至5月18日,该院共开展10余场普法宣讲活动,印发《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远离非法集资》倡议书5000余份。

  

  

  

  全国人大代表、道明光学股份有限公司人事部人事专员 黄美媚

  关心关爱老年人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如今,不少犯罪分子打着推销产品等旗号,把目光瞄准了老年人,对他们实施精准诈骗,导致老年人的合法权益遭受巨大的损失。我希望检察机关在依法打击犯罪的同时,及时关注受害老人的权益保护,协同各方全力为他们挽回损失,并给予他们更多的关爱与保护。同时,结合典型案件的办理,开展有针对性的普法宣传教育,与其他部门形成良性互动,凝聚共治力量,筑起守护老年人财产权益的“防火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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