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版:要闻 上一版   下一版
 
标题导航
· 不起诉后处罚,如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
· 高速度、云服务,异地阅卷零障碍
· 维护平等权利 促进全面发展
· 贵州:成立第三方机制管委会办公室
· 保障残疾人权益 共建共享美好生活
· 检察支持起诉 “保过班”全额退款
· 给高质量巡回检察划重点
· 图片新闻
 
正义网 | 返回检察日报首页 | 检察日报检索
上一篇   下一篇 2022年05月14日 上一期  下一期
检察支持起诉 “保过班”全额退款
韩兵 阚丹丹

  本报讯(记者韩兵 通讯员阚丹丹)“是检察院给了我希望,帮我要回了培训费。”近日,在黑龙江省黑河市爱辉区检察院的支持起诉下,小浩(化名)终于要回了培训费。

  2021年5月,小浩与某教育培训机构签订面试培训协议,期限为自协议签订之日起至2021年爱辉区事业编考试拟录用工作结束后三个月内,学费1.78万元,一次性交齐,同时约定学员未通过考试,培训机构全额退还学费。后因培训合同产生纠纷,双方协商一致达成退款协议,该机构承诺将学费分12期等额退还给小浩。可是,该机构仅退还了两期的学费后便不再返还,小浩多次与该机构进行沟通,均无果。

  今年3月初,爱辉区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部门检察官吴德明得知了小浩的遭遇,认为这可能涉及侵犯弱势群体民事权益。随后,吴德明约见小浩,详细询问事情经过。了解情况后,吴德明又认真查阅了小浩与某教育培训机构签订的协议等相关材料,认为该教育培训机构是企业法人,应当履行合同约定,小浩在该案中属于弱势群体,符合支持起诉条件。

  在征求小浩的意见后,3月14日,爱辉区检察院依法向法院送达支持起诉意见书。法院经审理判决被告某教育培训机构返还原告小浩剩余10期培训费。

上一篇   下一篇
 

检察日报社简介   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采编人员
正义网版权所有 未经授权 严禁转载   Copyright 1998-2008,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