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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篇   下一篇 2022年03月25日 上一期  下一期
青海:加强“三农”领域公益保护
李维 王丽坤

  本报讯(记者李维 通讯员王丽坤)日前,青海省检察院会同该省农业农村厅、乡村振兴局会签《关于加强行政执法与公益诉讼检察协作配合共同推动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的意见》,通过深化行政执法与公益诉讼检察的协同配合、协作沟通,充分发挥检察机关与农业农村、乡村振兴等主管部门职能作用,加大“三农”领域公益保护力度。

  《意见》要求,青海省检察机关要准确把握涉农涉牧领域公益诉讼检察工作重点,切实加大对农牧业面源污染治理、农村牧区人居环境整治、传统村落和乡村特色风貌保护等领域公益损害问题的办案力度,助力农村牧区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乡村宜居水平;加大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领域公益诉讼力度,防止超剂量、超范围使用农药、兽药和饲料添加剂的不合格农产品进入市场,促进发展绿色、有机农产品和地理标志农产品,保障食用农产品质量、守护群众舌尖上的安全;着力解决耕地资源保护、农牧业项目建设、农牧业扶持资源等领域的公益损害问题,加强农牧用地司法保护,严守耕地保护红线;关注农牧民医疗保险,紧盯新型农村牧区合作医疗、社会救助和最低生活保障等政策落实中存在的问题,加强与农业农村、乡村振兴等主管部门的沟通协作,优化公益保护方法路径,提高服务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的精准度。

  《意见》强调,农业农村、乡村振兴主管部门与检察机关建立线索双向移送、证据收集及日常沟通联系协作配合机制,推动涉农涉牧和乡村振兴领域行政执法信息及检察监督信息资源共享;根据各自业务特点,相互提供专业咨询和技术支持,建立联席会议和重大情况通报制度,完善服务乡村振兴长效机制,协同服务乡村振兴战略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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