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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篇   下一篇 2022年03月16日 上一期  下一期
超标查封被纠正 荒废工厂换新颜
戴小巍 张美霞

  “要是没有检察机关的监督,我真不知道被查封的企业啥时候才能恢复经营。”近日,在湖北省襄阳市樊城区检察院开展的民事执行监督案件“回头看”工作中,某企业负责人杨某再次对办案检察官表示感谢。

  2020年6月,樊城区检察院迎来了两名焦急的来访者杨某夫妇。他们向检察官道出自己面临的困境——杨某在襄阳市开办了一家民营企业,以自行研发的专利技术、利用动物粪便和农田秸秆生产有机肥料,从一个车间发展到具有完整生产线、拥有员工上百人的工厂,年产值高达2000万元,并拥有目前国内较大型的生物有机肥和有机无机复混肥生产基地。但由于货款回收不及时等原因,企业欠下了180余万元工程款一直未能偿还,债权人一纸诉状将该企业告到法院,要求其返还工程款并偿还利息。

  判决后,法院在执行阶段查封了该企业厂房、办公楼、生产设备等全部财产,导致企业被关停、百余名工人被遣散。

  “欠债未还确实是我们有错在先,但执行过程中停产,造成企业关闭、工人下岗,我们认为这一结果已超出了应当履行的180万元义务,申请检察机关对法院执行进行监督。”杨某说。

  围绕杨某等人提出的一系列问题,办案检察官多次前往工厂进行实地调查,并对相关当事人进行询问。经过深入调查核实,办案检察官发现,这是一起超范围、超标的查封案件。根据会计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法院查封的车间厂房、办公楼、仓库、生产设备等固定资产净值达2000余万元,查封财产价值明显超过被执行人应当履行的180万元的义务,违反了民事诉讼法中关于禁止超义务查封财产的规定。此外,执行中还涉及资产评估环节漏评土地资产、计算抵偿使用期限错误等情况。

  “实际上,该公司在被查封前,公司作为债权人有多起案件在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本可以采取冻结债权、拍卖成品化肥以及设置监管账户收回货款等方式达到执行目的。”办案检察官表示。

  据此,2020年9月8日,樊城区检察院向相关法院发出检察建议,建议法院对错误情况予以纠正,并在发出建议后保持与法院、涉案企业的沟通。

  2021年1月11日,法院采纳检察建议,撤销原查封裁定,执行回转,使得停产近两年的企业在2021年春节前得以重新开张,工人们也陆续回归工作岗位。

  2021年4月,检察官对该企业进行回访时发现,20余名工人已陆续返工,厂区防水工程等基础建设已初步完工,杂草丛生的10余亩试验田也已整理干净,杂物间堆放的办公用品正被一件件清理出来、重新派上用场,发酵室等厂区内部设施即将开建,全自动化生产线即将投入使用。

  “恢复生产这几个月来,我们更新了全自动生产线,调整了工人结构,新招聘了十几名销售人员,现在公司的经营情况越来越好。”当樊城区检察院再次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人民监督员走进工厂、开展民事执行监督案件“回头看”时,该公司负责人介绍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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