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贡:案管办工作人员正在进行案件流程监控。
泸州:邀请3名人民监督员旁听案件质量评查讲评。
达州:案管办工作人员每日审核统计子系统数据。
德阳:召开业务数据分析会。
律师在天府中央法务区检察服务中心使用“天府律检通”律师自助阅卷一体机申领电子卷宗光盘。
眉山:召开案件评查检察官联席会。
编者按
2012年2月,四川省检察院进行案件管理机制改革,成立案件管理办公室,建成案件管理大厅,市县两级检察院随之进行相应机构和职能的设置。
十年来,四川检察机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凝心聚力,锐意进取,推动案管工作从无到有、从弱到强。本期选取6个地市级检察机关的案件管理工作做法,以飨读者。
成都:
“成小书”走向全国
1月26日,在天府中央法务区检察服务中心运行一周年新闻发布会上,“天府律检通”系统正式发布。
系统上线当天,四川致高律师事务所律师郭长明刷身份证、刷脸认证后,用电磁笔在“天府律检通”终端完成申请阅卷的签字,自助刻录电子卷宗光盘,保密承诺书随即自动存入办案系统。“足不出户就能查阅全省的案卷,成都市检察院给我们办了实事、好事!”四川永茂律师事务所律师周永孟为成都检察工作点赞。
这也是成都“智慧案管”的又一硕果。据了解,“天府律检通”是全国首个在省级层面实现律师“一站式”办理全国、全省检察机关律师接待业务的软件系统,通过该系统,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可以在天府中央法务区检察服务中心,或在主城区任何一家检察院“全域式”办理全省检察业务,实现律师“最多跑一次”甚至“一次也不用跑”的服务效果。
近年来,成都市检察院以“成小枢”智慧案管品牌为抓手,积极参与最高检、四川省检察院相关系统研发工作,自主研发各类智慧案管产品,充分发挥案件管理部门贯通上下、联络各方、保障检察业务规范高效运行的重要作用。“成小书”是“成小枢”品牌下的一款智能受案设备,能实现案卡“自动解析、自动回填”等一键受案功能,受案效率提升6.8倍。据了解,“成小书”智能受案理念已被最高检采纳,作为智能辅助模块嵌入检察业务应用系统2.0,在全国推广。“畅阅”则是一个离线阅卷设备,通过预先配置评查规则、完善评查标记和离线阅卷功能,实现全场景、移动无纸化案件质量评查,评查人员阅卷体验和工作效率得到显著提升。
与此同时,成都市检察院围绕“监督管理、服务保障”两大主责开展智慧案管建设,目前正立项研发“成小数”检察业务数据质量监管平台,为打造优质检察产品继续贡献力量。
自贡:
自我加压“一案十查”
“针对在流程监控中发现的延长审查期限、退回补充侦查适用率居高不下、监管标准不具体等问题,我们制定了《关于规范适用延长审查起诉期限、退回补充侦(调)查的办法》,明确了评价标准。”自贡市检察院案件管理办公室主任表示。记者了解到,该办法的出台提高了办案效率,2021年该市刑事检察“案-件比”相较2019年得到大幅优化。
“通过案件流程监控,强化案件入口、出口和重点办案环节监督,加强监控提示和整改落实,提升了检察办案整体质效。”该院四级高级检察官刘蘋表示。
自贡市检察院要求在办案中把好“三关”:把好“入口关”,重点审查案件管辖权、是否认罪认罚等6项主要内容;把好“过程关”,将强制措施、量刑协商等容易出现程序瑕疵的11项内容作为重点监控环节,每周发送流程监控提醒,适时召开联席会,每季度向检委会报告,并在全院通报问题及整改情况;把好“出口关”,送案审核时,对法律文书、“一案十查”等11项内容进行审核,发现存在瑕疵的,要求检察官纠正。
“案件办理‘一案十查’是我们贯彻落实‘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要求的具体举措,要求检察官在案件办理过程中,必须审查在办案件是否存在重大法律监督事项和检察建议等十类线索,并运用流程监控督促检察官落实。”自贡市检察院副检察长黄卫东说。
自贡市下辖的荣县检察院在办理“陈某涉嫌容留他人吸毒案”和“张某交付执行不当案”中,发现“公安机关近三年提请批捕的被强制戒毒人员中,10人属自首轻罪未被批捕,也未被强制戒毒”“刑满出狱需继续执行剥夺政治权利刑罚台账与实际情况不符”监督线索,启动立案调查,向公安机关制发检察建议并督促整改落实。两份检察建议均被评为全国检察机关社会治理类优秀检察建议。据了解,该制度实施以来,自贡市检察机关已对近万件案件开展“一案十查”,发现线索1800余条,成案1300余件。
近三年,该市检察机关制发流程监控通报112期,召开联席会议20余次,解决滥用延长审查起诉期限等程序问题40多个,38件案件被最高检、四川省检察院评为精品案例、典型案例和优秀检察建议。
德阳:
业务数据分析也是“生产力”
德阳是工业强市,地区生产总值和人均GDP在四川位列前茅,而检察业务却长期相对落后。如何改变现状?德阳市检察院党组决定从业务数据分析中探求突破。
2020年2月,德阳市检察院召开首次全市检察业务数据分析会,市检察院检察长主持,基层检察院检察长、市检察院副检察长、业务部门负责人“集中会诊”。此后,该院建立了每月业务数据分析研判制度,并出具相关报告。数据分析报告就像“诊断单”,通过分析确定“诊疗方案”,案管部门每周监督“诊疗进度”。“每次开完分析会,我们都压力山大,但目标清晰了,知道问题在哪里,也知道如何努力。”德阳市检察院第一检察部主任黄若波说。
除每月“全面体检”,还有不定期“局部检查”。2021年1月,该院召开“全市刑事检察官联席会议”,案管部门撰写《近三年全市刑事案件质量分析报告》。“经济犯罪撤回起诉率高达5.5%,少捕慎诉意识应牢固树立”“不捕引导侦查率25.4%,捕后引导侦查率40.5%,说明多半案件在审查逮捕环节未引导侦查”……通过对数据和案件结合分析,对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提出具体措施。2021年,该市检察机关捕后不诉等负向指标大幅减少,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率等指标在四川省名列前茅。数据这个“产品质量检测线”,有力促进了刑事案件质量提升。
“业务数据分析必须坚持‘数量是基础,质量是关键,效果是重点’,需要融合多种监督方式。”德阳市检察院常务副检察长罗航介绍。在一次业务数据分析中,案管部门发现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容易出现“碎片化监督”,随即会同业务部门研究制定公益诉讼案件流程监控和质量评查标准,实现从程序到结果的全面监督,评查标准被嵌入四川省检察机关案件质量评查系统。
业务数据分析会开展两年来,德阳市检察业务指标明显提升,刑事检察“案-件比”已明显优化,办理时间平均缩短35.1%;在四川省2021年度检察业绩考评中获得第4名,11个案件被评为全国、全省检察机关典型案例,向数据要检察“生产力”已显出成效。
达州:
办案不规范,数据自动敲警钟
达州市检察机关构建起“依靠数据监管、运用数据研判、依托数据提升”的大数据业务监管工作模式,通过提高业务数据质量,使数据成为监督管理的源头活水。
依托检察业务应用系统2.0,达州市检察院把受案登记、结案审核、流程监控与统计监督集约融合,实现每日核查统计子系统智能拦截案卡信息。针对每月4日锁定上月统计数据的情况,该院要求月末集中核查核心数据,比对文书与案卡的关联信息,尽可能把数据错漏解决在案件办结前、纠正在报表锁定前。“结案审核时,通过查看起诉书,重点核查量刑建议等案卡填录,及时提醒纠正错漏,确保数据准确。”该院案管部门负责人表示。
“办案系统升级后,检察机关发出侦查活动监督意见,案卡需及时填写‘反馈日期’和‘反馈情况’才能生成书面纠正违法数据和采纳数据。”这是达州市检察机关开展案卡填录培训活动的一个环节。该市通过建立业务条线全覆盖的统计联络员队伍,对新类型案卡采用“案管小课堂”“数据点对点”等小而精的培训练兵,有针对性地提升数据监管专业化水平;同时,选派业务骨干到上级检察院学习锻炼,提升案件管理服务检察办案的能力。
该院建立业务数据监管预警、惩戒机制,对案卡填录不及时、不规范的,口头提醒纠正;对同类案件信息多次填录错误或造成不良影响的,移送检务督察部门核查后由院领导约谈;把业务数据监管结果与基层检察院、业务部门和检察人员的绩效考评“三挂钩”,作为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2020年以来,该院已约谈基层检察院检察长2人、部门负责人8人(次)、检察官15人(次),9人因案卡填录扣分相对较多被降低绩效考评档次。
2021年,达州市检察机关刑事抗诉率及采纳率、刑事审判监督采纳率等核心指标位居四川省检察机关第一位,以精细化的数据监管促检察业务发展成效初显。
眉山:
做优类案比较“后半篇文章”
近年来,眉山市检察机关案管部门深挖案件评查这座“富矿”,做优评查后的类案比较和深度分析“后半篇文章”,推动解决检察权运行监管、司法标准不统一等问题。
“评定瑕疵和不合格案件并非案件质量评查的目的,分析查找背后的深层次问题,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避免类似问题重复出现,提升检察机关总体办案质量才是评查的初衷。”眉山市检察院副检察长陈卫东介绍。
该院在评查一起撤回起诉案件中,发现该案存在分管领导监管缺失、检委会决策缺位等问题。通过梳理已评查的57件重点案件,眉山市检察院决定重点监督解决案件请示和答复程序不规范,部分法院拟判决无罪案件未邀请、同级检察长也未列席审判委员会会议等问题。市检察院建立案件请示答复程序机制,6个区县检察院与同级法院完善了检察长列席审委会会议工作衔接机制,2个区县检察院修订了检委会工作规则,2个区检察院组建了“专人专案”专业未检团队。
合格案件背后有没有需要整改的问题?眉山市检察院通过类案比较,发现合格案件也存在不合理问题。都是事先约架、单方聚众打斗致人轻伤的案件,A区法院定聚众斗殴罪,B县法院定寻衅滋事罪。眉山市检察院案管部门在类案比较单方聚众扰序案件中发现,仅2019年4月至2020年4月,类似的案件就有7件,占法院判决改变定性案件的32%。该院敏锐抓住这一问题开展监督,推动市检察院会同市中级法院开展专题研讨,形成扰序类案件研讨会议纪要,统一了聚众斗殴案件中双方参与人数、事前意思联络等5种不同情形的法律适用标准,解决了单方聚众扰序类案件“同案不同判”问题。
“案管十年,案件质量评查向更深更实发展。我们以已评案件易发多发问题为突破口,深挖司法办案中的普遍性、机制性问题,推动建章整改、立制规范,为新时代案件质量评查的转型升级积累经验。”眉山市检察院检察长于强告诉记者。
泸州:
案件评查既管查病也管治病
“2020年7月,我们通过梳理近三年评查的案件发现,存在检察官未尽到审慎审查义务、不严格遵守办案程序等6个方面28个问题点位。”泸州市检察院案件管理办公室负责人介绍,司法责任制改革后,面对逐年上升的案件数量,如何督促案件承办人规范办案、提高案件质量成为急需攻克的课题。
“案件质量是办案的生命线。我们决定以问题为导向,建立规范案件质量评查工作的监督体系,让案件质量评查成为推动检察办案提质增效的内生动力。”泸州市检察院检察长刘孝勇表示。该院制定了案件质量评查工作实施细则,实行重点案件提级评查、专项案件和普通案件交叉评查,破解评查不深入、放不开的难题;建立入额院领导评查机制,全市两级检察院入额院领导带头评查案件,近5年共评查1000余件案件,提高了评查的权威性。
一方面发现病灶,详解病理。该院将事实认定、文书制作及回传、案卡填录等所有办案程序和办案行为全部纳入评查范围。同时注重案件质量评查讲评,向检察官面对面地指出办案存在的不规范问题。基层检察院检察官小张在回复市检察院评查结论时说:“市检察院全面评查我办的案子,指出了我在办案中存在的不足,所作结论令人信服,对指导我今后办案有很大帮助。”
另一方面运用结果,压实责任。“评查案件,对案件质量定级不是最终目的,关键是通过评查促进司法责任落实、提升办案质量。”该院副检察长王忠杰表示。该院通过完善案管部门与检务督察部门之间的协作配合机制,强化评查结果运用,以案件评查督促规范办案。2021年,该院先后有27人(次)因存在办案不规范和案件质量问题,被取消评先评优资格、扣罚绩效奖金、纪律处理。
案件质量评查有力推动了检察办案质效提升,泸州市检察业务指标明显向好,2021年核心业务指标综合排名处于四川省检察机关前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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