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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篇   下一篇 2022年01月30日 上一期  下一期
助力讨薪用心 司法救助暖心
周晶晶 戴安琪 乐峰

  本报讯(记者周晶晶 通讯员戴安琪 乐峰)“收到这笔司法救助金,心里总算有点安慰了。”日前,几名农民工来到湖北省武汉市江汉区检察院,告诉检察官该院帮他们申请的司法救助金已发放到位。

  2019年8月至2020年1月,7名农民工被包工头周某招募,参与一个装修项目。项目完工后,劳务分包单位结清了周某所有工程款,然而周某却一直未将工人们剩余一个多月的薪酬按时发放。经核算,7人被拖欠的工资共计8万余元。

  2020年5月,7人联名将周某投诉至辖区人力资源局。该局受案后先后采取协调处置、督促履行支付义务等多种方式催促周某支付欠薪,但成效不佳。2021年7月,该局向周某送达责令改正决定书,要求其在收到决定书5日内支付欠发劳动报酬,周某在期限内仍未履行支付义务。

  2021年11月,江汉区检察院第四检察部检察官在开展根治农民工欠薪专项活动中,发现了周某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案件线索,并立案审查。在办案过程中,承办检察官了解到7名农民工可能因被欠薪致家庭生活困难,遂将该司法救助线索移送至该院第五检察部。

  收到线索后,第五检察部迅速启动国家司法救助程序,第一时间到区人力资源局调查取证,并与7名农民工的户籍地村委会取得联系。经初审发现,由于未达到构罪标准,周某的欠薪行为尚不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无法作为刑事案件处理;区人力资源局采取的催付方式成效不佳;欠薪纠纷提起民事诉讼将面临耗时长、获赔难的困境;村委会开具的家庭困难证明证实,7名农民工家境十分困难,几乎全靠他们的收入维持。欠薪拖了两年,这对7个家庭来说无疑是雪上加霜。

  经审查,江汉区检察院认定7名农民工目前暂无快速有效的救济途径,应予以救助。2021年12月,该院依法决定对7人各一次性发放司法救助金2000元。日前,司法救助金已发放到位。下一步,该院将立足法律监督职能,支持几名农民工用好法律武器追回欠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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