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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篇   下一篇 2022年01月14日 上一期  下一期
■励倩,浙江省民事行政检察业务竞赛标兵
原被告都下落不明 如何脱下虚假诉讼外衣
蒋健芳

  

  

  

  ●从放贷公司入手,通过查询甲公司的社保缴纳情况找到了该公司的几位员工,按照入职时间长短排序,请公安机关协助查询入职长的几位员工和叶某的情况。

  ●从公安机关协查得来的32名借款人关联的千余个电话号码入手,整整打了一星期的电话,终于打通了其中一个当事人的电话。

  ●对公安机关协查找到的关键人物周某进行详细询问,还原犯罪手法。

  ●励倩从容利用叶某辩解中的漏洞继续发问,直到叶某自相矛盾,无法辩解,继而坦诚事实。

  谈起颜某虚假诉讼案,浙江省民事行政检察业务竞赛标兵、宁波市鄞州区检察院第五检察部副主任励倩禁不住感叹:“这绝对是我在办理虚假诉讼案件中碰到过的最棘手的案件了……”

  “好在民事检察有了法律赋予的调查核实权,在颜某案中,我们没有满足于单纯的书面审查,而是积极主动地进行调查核实,才最终突破了瓶颈,查清了事实。”

  僵局:原告、被告均下落不明

  2020年初,励倩收到了浙江省检察院交办的颜某虚假诉讼案线索,该线索是从浙江省民事裁判智慧监督系统中排查出来的。

  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励倩筛查出了颜某作为原告的32起民间借贷纠纷案的判决书,这些判决书均判决被告借款人需要给颜某还款。

  仔细审查了这32起案件的卷宗后,励倩找到了其中的共性:每一起案件中均存在借款协议、服务协议和收条,而这三份文件均是格式合同,除了借款人和借款金额不同,其他均相同。如借款人阿明和颜某借款协议中载明,阿明向甲公司的颜某借款16830元。服务协议则载明乙公司为阿明提供信用咨询、评定和出借人推荐服务,阿明需支付乙公司服务费,由出借人甲公司代为交付。收条载明阿明收到颜某转账10578元,现金6252元,共计16830元。

  励倩说:“这个案子让我觉得很奇怪,借款采用‘转账+现金’的方式,金额还有零头,这在民间借贷中是极为少见的。另外,服务协议上没有载明服务费的金额,这又是为什么呢?”

  要解释这些疑惑,最好的办法是找到借款人问清楚。但是判决书显示这32起案件的被告都缺席了庭审。找不到被告,只能寻找原告颜某,但是公安机关的协查结果也令人沮丧,颜某在新冠肺炎疫情发生前就离开浙江下落不明了。案件就此陷入了僵局。

  破局:双管齐下调查取证

  找不到当事人就没法核实民间借贷的真伪。励倩迅速理出思路,决定双管齐下。

  一方面,从颜某所在的放贷公司入手。借款协议用的纸是甲公司的信笺纸,每一页上都有公司的名称、logo和地址。励倩查询了甲公司和乙公司的工商登记资料。资料显示,甲公司的老板是颜某和叶某,而叶某恰巧又是乙公司的老板。励倩又通过查询甲公司的社保缴纳情况找到了该公司的几位员工,按照入职时间长短排序,请公安机关协助查询入职长的几位员工和叶某的情况。

  另一方面,从公安机关协查得来的32名借款人关联的千余个电话号码入手。公安机关侦查人员表示这些电话是借款人购买火车票、飞机票等登记的号码,不一定就是借款人本人目前使用的号码。励倩和助理按照号码一个一个打电话联系,但不是电话无人接听,就是对方表示打错了。励倩说:“我们整整打了一星期的电话,等到终于打通了阿明的电话时,我激动得不行……”阿明得知检察机关是打了近千个电话才找到他后,专门请假从外地赶回宁波,陈述了其借款的具体经过。

  原来,阿明是看到小广告后找到了一个中介,对方将其带到甲公司。该公司员工周某接待了阿明,查看了阿明的相关资料后,周某拿出了借款协议和服务协议让其签字。事实上,阿明只借款1.2万元,因算上了利息,对方让他写借款16830元,并要求其分十期返还。实际上,阿明收到的借款还扣除了第一期还款部分和手续费,到手只有对方转账给他的10578元。阿明不认识颜某,也不知道服务协议上的乙公司。收条上的现金部分是周某让阿明写的,不写对方就不给阿明钱,阿明也从未收到过现金部分。

  终局:32起虚假诉讼案全部被撤销原审判决

  就在此时,公安机关的协查结果也传来好消息:叶某因敲诈勒索罪被法院判刑,目前正在监狱服刑。公安机关还找到了周某,周某表示愿意配合检察机关的调查。

  励倩说:“我们先去找了叶某,但是叶某对我们的问题避重就轻。后来周某来到检察院,我们详细地询问了他。他是负责审核借款人资质的主管,其实就是估算借款人有多少还款能力,才会借给他们多少钱。”

  根据周某的陈述,颜某等人的放贷手法浮出水面。原来,等到借款人签完协议后,周某就会通知颜某通过个人账户放贷,还款则统一还至叶某的账户,收条上的现金部分就是“砍头息”,实际借款人并未收到现金,而是作为服务协议中借款人缴纳的服务费。这份服务协议,只是为了让“套路贷”披上合法的外衣。

  弄清楚了这些事实后,励倩再次找到了叶某。叶某虽然也有所辩解,但励倩从容利用辩解中的漏洞继续发问,直到叶某自相矛盾,无法辩解,继而坦诚事实。

  检察机关认为,甲公司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无息、快速放贷为诱饵,聘请颜某为公司总经理,出面与借款人订立借款协议,并以关联企业乙公司名义与借款人签订服务协议,收取高额服务费达到虚增贷款金额的目的。之后又通过诉讼途径,向债务人追讨欠款,掩盖其扣除服务费交付剩余款项的事实,其行为特征符合“套路贷”的相关构成要素,涉嫌诈骗罪、虚假诉讼罪等。

  经过公检法三家的不懈努力,最终检察机关将甲公司涉嫌套路贷犯罪线索移送公安机关,公安机关予以立案侦查;将颜某所涉民间借贷案件向法院提出监督意见。日前,法院经再审后撤销全部原审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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