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得2021年7月入职时,刚出校门的我天真地认为,学了4年法学知识,肯定能轻松应对工作上遇到的难题。然而,现实很快“击溃”了我的天真。
我院在开展土地执法领域专项监督工作中发现,某嘎查村民吴某涉嫌非法占地建房,对行政机关处理决定存在异议,矛盾对立许久后竟有向激烈冲突发展的趋势。承办人一受理案件,立即带我去实地走访。我们调查查明,2020年8月,吴某在未办理设施农用地手续和永久基本农田补划手续的情况下,擅自占用基本农田,建设了存放饲草的畜禽养殖房舍。2021年4月,旗自然资源局发现违法线索后,向苏木政府发函要求限期整改。但吴某表示该房舍建在自家院落内的空地上,对相关法律规定不清楚,不愿拆除,对抗情绪激烈,案件办理陷入僵局。
走访回来,承办人给我出了一道题:“塔娜,你认为这个案子怎样解决才是最优解?”
最优解?我在心里问自己:如果是我在自己家空地上辛苦建了房,相关单位告诉我,这是违法建筑,让我自己主动拆除,我会毫无怨言去执行吗?这样一件事,如果直接适用法律,会不会激起冲突,让群众失去对法律、对司法机关的信任?但不解决,法律的权威又如何安放?我一时无语,心想:苦读多年法律,怎么到头来还是百无一用。
我将求助的目光看向承办人,承办人笑道:“离开学校,要学的还有很多呢。”
后续工作中,我跟着承办人数次上门走访,看他努力去沟通,耐心细致地安抚吴某的情绪,深入浅出地释法说理,讲解基本农田保护“红线”政策,告知启动强拆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如果拒不配合可能承担的法律责任等。吴某从最初的抗拒,到静下来倾听,再到有所触动,最后说:“好,就冲你们这份耐心,我自己拆吧。”
回来的路上,我一脸崇拜地看向承办人,他却只当做了件平常事:“你看,这就是我们的父老乡亲,只要尊重他们,把法理讲清楚,把工作做到位,他们总能理解支持。”
2021年11月30日,我们再次来到吴某家,看到涉案土地已经被清理得干干净净。吴某热情招呼我们,与承办人愉快地交谈,那样地毫无芥蒂。他们带给我的感动,没有任何语言能够形容。也是从那时开始,我对自己有了新的思考和规划:踏实做事,真诚待人,全心投入我爱的检察事业。
(本报记者沈静芳 通讯员李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