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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篇   下一篇 2020年03月13日 上一期  下一期
最高检追记陈勇同志“个人一等功”
何赟

  本报讯(记者何赟)为表彰云南省永胜县检察院原司法警察陈勇为脱贫攻坚作出的突出贡献,日前,最高人民检察院作出决定,追记陈勇同志“个人一等功”,并号召全国检察机关、全体检察人员向陈勇同志学习,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忠诚履职、扎实工作,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陈勇同志2005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2007年1月参加工作后一直在永胜县检察院工作,担任司法警察。从检12年,他始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担当尽责、勤勉奉献;驻村扶贫期间,他兴产业、促发展、抓助学,解纠纷、惠民生、暖民心,全身心为群众解难题、办实事,为北华村精准脱贫、傈僳族群众过上美好幸福生活作出了重要贡献。2019年1月29日,因连续工作劳累过度,陈勇同志在扶贫点突发疾病以身殉职,年仅36岁。

  陈勇同志去世后,云南省检察院收到最高人民检察院唁电。唁电对陈勇同志扶贫驻村期间因病逝世表示悲痛,并传达最高检党组和张军检察长向陈勇同志病逝表示沉痛哀悼,对陈勇同志家属表示亲切慰问。同日,云南省委书记陈豪也作出重要批示:“请省委组织部关心,并转达对亲属的慰问。”随后,陈勇同志分别被永胜县委和云南省总工会追授“优秀共产党员”和“五一劳动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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