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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篇   下一篇 2019年02月13日 上一期  下一期
【浙江省景宁畲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
“检察网格化” 一个好平台
大检察官推荐
浙江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贾宇

  

  

  

  二级大检察官 浙江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贾宇

  浙江省景宁畲族自治县是全国唯一的畲族自治县,也是华东地区唯一的少数民族自治县。近年来,景宁县检察院立足民族自治地区的地域特色,积极探索“检察网格化”工作模式,打造服务大局、联系群众、发现监督线索的重要平台,既助推畲乡社会善治,实现了“枫桥经验”与检察工作的深度融合,又有效深化法律监督。最近,该院的这一工作模式入选2018年度浙江省检察机关创新成果。

  该院也是我的联系院,在走访调研和平时的关注中,我对该院的“检察网格化”工作模式有了比较具体和深入的了解。

  “检察网格+全科网格”,将“检察网格化”打造成发现法律监督线索的重要渠道。在基层社会综合治理“一张网”的基础上,根据行政区域和检察工作对象进行划分,对接域外网格,形成45个检察网格,全院干警整合为9个检察官小组,负责责任网格走访、联络和信息反馈工作。优选全县103名检察联络员,对接310名全科网格员,通过一年一培训、建立微信群,将监督信息收集纳入检察联络员、网格员责任范围,形成“线上线下并行、内部外部联动”的工作格局。

  “监督平台+检察官”,将“检察网格化”打造成服务大局的重要平台。运用现代科技,连接12345、12309及行政处罚结果信息公开平台,形成集信息收集、汇总、分析、研判、流转、反馈、管理为一体的监督平台。专业办案团队和检察官小组配合协同,研判线索实行案件化办理,提高了服务大局的能力。

  “专门办案组+网格员”,将“检察网格化”打造成联系群众的重要纽带。实行案件信息流转制度,把案件相关信息通过监督平台推送至相应的检察联络员、网格员;实行案件公开审查制度,让检察联络员、网格员了解案件办理情况。通过检察官走出去、网格员请进来,案件信息流出去、反馈信息流进来,形成了“基层群众+网格员+检察官”协同办案和监督办案的工作链条。“检察网格化”提高了群众的参与度和司法获得感,实现检察监督与人民监督的紧密融合。

  “监督问责+考核激励”,将“检察网格化”打造成强化法律监督的重要抓手。建立监督问责制度,成立由纪检组、政治部、案管部门人员组成的督察组,采取监督平台获取、检察人员约谈、网格员走访等方式,发现“检察网格化”推进中存在的问题,进行责任考核,推动“检察网格化”可持续发展。内外监督并重,出台《重大案件办理检务廉政督察办法》,强化检察机关内部监督管理,保障干警依法履职,规范司法行为,提升司法公信力。截至目前,该院通过“检察网格化”工作模式,共收集监督线索707条,办理106条,监督公安机关立案和建议行政机关移送18件,纠正漏捕2件,纠正漏诉8件,财产刑执行监督16件,收监执行3件,行政执法监督16件,公益诉讼案件14件,其中包括全省首例行政公益诉讼案件的线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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